【文匯網訊】(記者 周亞明 貴陽報道) 從今年3月1日起,存在下列6種情形之一的「榮譽」「掛名」代表,將被貴陽市叫停。這是22日召開的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主席團第四次會議通過的《貴陽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辭職辦法》(下稱《辦法》)作出的規定。
這6種情形是,因工作變動,失去原有代表性,不需要繼續擔任代表職務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執行代表職務的;貴陽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未經批准一年內三次不參加常委會會議的;未經批准一年內兩次不參加閉會期間代表小組活動的;任期內三年未領銜或聯名提出議案,或者未提出代表建議、批評或意見的;因犯嚴重錯誤和違反社會公德,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不宜再擔任代表職務的;其他情形需要辭去代表職務的。
存在前述6種情形的一般被稱為「榮譽代表」或「掛名代表」。他們被叫停的方式,按《辦法》說法是「建議辭職」。此外,還有「自願辭職」,專指:貴陽市人大代表因自身原因不願意繼續擔任市人大代表職務的,可以向原選舉單位書面提出辭職。
據悉,《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對貴陽市人大代表辭職的方式、需要辭職的情形、辭職的程序、辭職的啟動等進行了詳細規定。辦法明確,貴陽市實行市人大代表辭職制度,辭職採取自願辭職和建議辭職兩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