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公安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開放口岸以及江蘇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對51個國家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144小時(即6天)內確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客票的人員,實行過境免辦簽證政策。
過境外國人可選擇從上海海、陸、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免簽停留144小時。
此項政策作為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之一,將為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長三角區域民航、旅遊及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據介紹,自2013年起,上海、杭州、南京陸續獲批實施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此次實施的上海、江蘇、浙江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我國第一個跨省級行政區域的過境免簽政策,並呈現出許多新亮點。
——過境免簽的時間大幅延長,由原來的72小時延長至144小時,使到長三角地區的外國人能夠有充裕的時間從事商務、旅遊等短期活動,促進入境旅遊市場發展;
——過境免簽適用口岸類型增加,由原來單一的空港口岸擴大到上海空港、海港、鐵路口岸和江蘇南京祿口機場、浙江杭州蕭山機場,便於國際旅客選擇更加便捷的交通運輸工具過境中轉,促進上海航運中心建設和航空樞紐建設,發揮三地航空口岸國際航線的作用;
——過境免簽人員的停留區域範圍擴大,將符合過境免簽政策人員活動範圍由只能在三省市各自行政區域內停留擴大到上海、江蘇、浙江三省市所在的長三角區域,既滿足了過境旅客的實際需求,也將對長三角區域科技創新人才流動,長三角區域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據了解,過境免簽政策適用的國家名單是根據三省市口岸外國人入境過境數量和入出境國際航班情況來確定的。為保持政策的統一性,此次實行144小時免辦簽證政策的國家名單,仍按照已實行72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口岸適用的51個國家範圍執行。
他們是: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羅斯、英國、愛爾蘭、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新加坡、文萊、阿聯酋、卡塔爾、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波黑、黑山、馬其頓和阿爾巴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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