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軼瑋 北京報道)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日前在2016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推動地方和企事業機構在保證每周法定40小時工作時、不影響群眾辦事的前提下,創造條件讓員工錯峰休假、彈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夏季「2.5天休假模式」是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調休方式,這是國家推動落實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一種積極探索。2015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深化服務業改革開放落實財稅、土地、價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帶薪休假等制度。」
2015年4月初,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並落實國家關於員工帶薪年休假等規定。2015年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明確鼓勵彈性作息,有條件的地方和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員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李金早強調,國家要推動各級政府把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議程,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機構引導員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
與此同時,還要推動完善針對民辦非企業機構、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休假保障措施,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