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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婦組團「約炮」?村民:快委屈死了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2-25]

【文匯網訊】父親瀕死兒子卻用低保金「行樂痛快」、農婦組團「約炮」、媳婦罵婆婆「老不死的東西」、低保夫婦不顧兒子常年酣戰牌桌……春節期間,一篇題為《春節紀事:一個病情加重的東北村莊そ返鄉日記》的文章經微信、微博轉發,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

據新華社報道,面對各種終端上描繪的那座「禮崩樂壞」的東北村莊,人們在轉發討論中將信將疑:心目中的鄉土中國真的凋敝如斯嗎?

真相如何?記者深入事件發生地調查,發現「返鄉日記」並非「返鄉之作」,文中描繪的禮崩樂壞的「時間、人物、地點都是虛構的」。

記者從遼寧省委宣傳部獲悉,此文為虛構杜撰。

「返鄉日記」非「返鄉之作」,村民:「我們快委屈死了!」

2月14日,一篇名為《春節紀事:一個病情加重的東北村莊そ返鄉日記》的文章在《財經》雜誌微信公眾號發表。作者高勝科在文章開頭寫道:「我要寫的故鄉雜記卻顯得些許殘酷和悲慼,可惜這並非杜撰虛構,而是真實的寫照。」「我的故鄉如此淪陷的方式,以及這首難唱曲的哀婉程度,都顯得荒誕不經。」文中描繪種種觸目驚心的事例,一時間在網上引起熱議。

2月23日,經過一條被積雪覆蓋的土路,驅車顛簸1個多小時,記者於傍晚6時多來到了高勝科的老家遼寧省丹東市寬甸縣小東溝村。

這個地處大山深處的小村子,常住村民90餘戶,470多人,現已被合併更名為寶石村。高勝科60多歲的舅舅、舅母等十餘人,見到記者,一開口就說:「我們快委屈死了!」

高勝科的表弟鄂國玉告訴記者,自己看到了這篇文章後非常震驚。「雖然他沒有點名字,但是文章有配圖,一眼就能看出來是誰家的房子」,「裡面寫的都是假的,都是一點影子都沒有的事,幹嘛埋汰(抹黑)我們?」

高勝科的四舅鄂立華對記者說:「高勝科今年春節人在北京,根本沒有回家。他一年到頭都沒來過。家裡情況都不知道,怎麼說我們都不孝順?」

鄂國玉說,村民都知道「想走出大山只有讀書一條路,哪可能隨便讓孩子輟學?」

高勝科的姑舅嫂子劉東月說,現在一提小東溝村,旁邊村子的人都說「那村老多破爛事了」,還說「就是組團約炮的那個村」。高勝科的舅母馬鳳蘭非常不解:「高勝科也是從小在這個村裡長大的,他咋能那麼抹黑自己的家?」

據瞭解,2016年春節假期,《財經》雜誌社要求記者返鄉,每人寫一篇返鄉日記,高勝科便上交了此文。

高勝科在與新華社記者電話溝通時表示,他寫的是新聞稿,文中的情況是他多年積累的真實情況,並不是編造的。但他的說法和村支書的說法大相逕庭。

文章引起社會關注後,小東溝村黨支部書記程顯英與高勝科通過電話,高勝科承認「我這個春節沒回去」,這篇文章「時間、人物、地點都是虛構的」。

高勝科向村支書解釋:「我想寫鄉村的現象,不是一個新聞報道,時間、人物、地點都是虛構的,每個人不要往裡面對號啊。是寫隨筆,又不是寫新聞報道,跟他們(指村民)解釋一下吧。」

村支書問他寫這篇文章是不是為了掙錢。像高勝科說:「掙什麼錢?我們單位組織每人寫一下家鄉,上網就捅咕出來了。我寫的像春秋筆法一樣,像小說一樣。」

對於文章提到的婆媳不睦、兒子不孝、賭博猖獗等問題,高勝科說:「大家如果對號入座,有這樣的情況就改改,更好了」。當程顯英問他為什麼要寫婦女組團約炮,他說過幾天輿論淡了就好了,並讓村支書「幫著安撫一下」,還說「知道這樣我就不寫了」。

虛假報道,「吞沒」的不只一個村莊

一個媒體人的假期「作業」,變成涉嫌虛構的新聞報道;一個原本隱藏文中的低俗細節,成為轟動網絡的文章標題;一個微信公眾號的「填版」之作,成為點擊量驚人的話題……從中可以看出,一則虛假新聞對媒體公信力、網絡輿論環境、社會生態都會造成不小的損害。

上海《新聞記者》雜誌已連續14年推出年度十大假新聞評點,在2015年的假新聞榜單上,不乏「眾人圍觀裸女跳河」、「最高法院急令槍下留人」等奪人眼球的標題、內容。一些追求轟動效應的新媒體成為不實新聞、虛假新聞的首發源頭。

《財經》雜誌編輯部門的有關人員告訴記者,高勝科的稿件是通過《財經》雜誌微信公眾號推送的,又因為處在春節假期,相關審核就沒那麼嚴了。

「每年春節,農村就出新聞。個別記者受情感因素激發釀成一個凋敝的故鄉,有失客觀全面。」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張濤甫說。

「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不是文學故事,不能因為是微信公眾號就降低專業要求。」張濤甫說,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傳統媒體要講導向,新媒體也要講導向。互聯網語境中,博人眼球的內容很容易「標題黨化」,只會滿足少數網民的低級趣味,社會影響很壞。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也有「公序良俗」

我國為遏制不實報道、虛假新聞,出台了各種規定。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明確:「新聞記者使用新聞記者證從事新聞採訪活動,應遵守法律規定和新聞職業道德,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全面、客觀、公正,不得編發虛假報道,不得刊播虛假新聞,不得徇私隱匿應報道的新聞事實。」違反規定將給予警告、罰款、吊銷其新聞記者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新聞出版總署專門下發了《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對新聞報道規範進行細化,規定新聞記者「嚴禁依據道聽途說編寫新聞或者虛構新聞細節,不得憑借主觀猜測改變或者杜撰新聞事實,不得故意歪曲事實真相」。要求新聞機構堅持「三審三校」,建立健全內部防範虛假新聞的管理制度。

少數從業人員違反職業道德,損害了新聞隊伍的形象和新聞媒體的公信力。

張濤甫指出,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記者絕不能人云亦云,必須遵守新聞真實性原則,這是最基本的職業素養和要求。新聞輿論工作應該「成風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謬誤、明辨是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曾表示,互聯網也有「公序良俗」,網上不能發佈虛假信息;轉發信息時不可以添油加醋、歪曲原始信息。

「公民有言論自由,但被報道者也享有人格尊嚴,都需要保護,我國的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利用網絡作為侵害他人的手段。不能強調你的自由,就犧牲我的尊嚴。」洪道德說。

      責任編輯: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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