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山西省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第十屆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陽泉市委原書記洪發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洪發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供家人使用,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洪發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給予洪發科開除公職處分,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洪發科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山西省經信委原總工程師楊永輝被「雙開」
據山西省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山西省經信委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楊永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永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違規長期借用國企車輛;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永輝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楊永輝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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