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銅鑼灣邊寧頓街仁軒燕窩中西藥行職員於2013年向廣州女顧客售賣花膠時,以「斤變両」手法劏客。事主後再到藥行「放蛇」偷錄對話,並向海關投訴。職員早前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判監10星期及賠償一萬元。他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詞駁回上訴,兼令他支付訟費。
法官指這些無良不法的銷售手法,不單影響消費者對藥行所售賣的貨物及價錢的信心,亦大大打擊香港作為旅客購物天堂的美譽,強調干犯此類控罪的僱員甚至東主,一經定罪應該嚴懲以收阻嚇作用,以本案來說,若以3個月監禁作起點亦不為過。
判詞指,相信事主在第一次交易時打算買花膠送給姊姊作手信,非作為水貨或炒賣之用,不相信她會急急以580元一両的價錢,購買兩斤總值1.8萬餘元的花膠。法官又質疑若上訴人真以580元一両售賣花膠,為何願意減收8,560元,終以一萬元轉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