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18日中證監新聞發言人鄧舸在中證監新聞例會上表示,中證監批准設立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申港證券),這是根據2013年8月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的CEPA補充協議十設立的首家兩地合資多牌照證券公司。鄧舸介紹,該項工作於去年8月開始審批,並於今年3月14日批准設立。他透露,目前中證監已陸續收到其他兩地合資證券公司設立申請,中證監將繼續依法合規、穩妥有序推進相關審批工作。
鄧舸介紹,根據CEPA補充協議十,允許內地證券公司對港澳地區進一步開放。據瞭解,申港證券註冊地為上海自貿區,屬於適用CEPA的改革試驗區。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5億元,股東14家,其中,港資股東3家,合計持股比例34.85%,內資股東11家,合計持股比例65.15%。鄧舸指出,按照《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審批暫行規定》規定,申港證券業務範圍為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等4項,持續合規經營滿1年後,可以按規定申請其他證券業務牌照,成為牌照齊全的證券公司。
對股市謠言嚴密監控
此外,鄧舸通報了三起典型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的情況並稱,已查明兩起造謠傳謠案件的違法事實,一起已移交公安機關。針對頻頻出現的市場謠言,鄧舸強調,中證監將聯合公安部門,對股市謠言嚴密監控,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對傳播媒介違法相關信息,誤導市場的將按照程序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對於媒體指出的證券評級行業的失信行為,鄧舸表示,中證監將高度關注包括各類中介機構的誠信問題,對惡意造假等失信行為將嚴厲查處,淨化市場壞境,加強證券評級行業的日常監管。
完成公司債首次現場檢查
最後,鄧舸透露,中證監部派出機構對轄區內發行公司債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工作,共檢查了105家公司,本次現場檢查法險的問題,主要涉及募集資金管理使用,信息披露,內部控制等內容。針對發現的主要問題,鄧舸回應稱,已採取了11項行政監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以上監管措施均計入誠信檔案。鄧舸強調,下一步,中證監將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入強化常態化現場檢查,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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