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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回應數億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3-19]

現場查獲的疫苗。

【文匯網訊】京華時報報道,山東濟南警方日前披露了一起特大非法經營人用疫苗案:2010年以來,龐某衛與其醫科學校畢業的女兒孫某,從上線疫苗批發企業人員及其他非法經營者處非法購進25種兒童、成人用二類疫苗,未經嚴格冷鏈存儲運輸銷往全國18個省份,涉案金額達5.7億元。目前,龐某衛母女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濟南市食藥監局已向全國20個地級市發出協查函,核實疫苗流向和使用單位。

「這是在殺人。」北京大學醫學部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評論稱,接種未經2℃-8℃存儲冷鏈運輸的疫苗,首要風險是無效免疫,例如狂犬病這類致命性傳染病,接種者免疫無效會感染發病死亡。

涉案交易款高達5.7億元

據介紹,山東濟南市警方去年開展的一次打擊食品藥品犯罪專項行動中,龐某衛被抓獲。落網時,龐在租住屋內還在通過網絡聯繫「生意」,其女正在囤放疫苗的倉庫分裝疫苗,準備給下線發貨。

11日,參與辦案的濟南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民警陳波介紹,在龐的住處,警方查獲銷售疫苗賬本26本,銀行卡22個,物流企業收發貨信息1200餘條;在龐租用的倉庫內,查扣兒童用腦膜炎、水痘、脊髓灰質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計25種,100餘箱20000餘支。

警方初步統計,5年間,龐某衛母女從陝西、重慶、吉林等10餘個省市70餘名醫藥公司業務員或疫苗販子手中,低價購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種人用疫苗,然後加價售往湖北、安徽、廣東、河南、四川等18個省(市、自治區)247人手中。

警方介紹,龐某衛專門用於結算疫苗款的銀行賬戶往來資金信息顯示,2010年以來,龐某衛非法經營人用二類疫苗涉案賬戶累計交易款高達5.7億元,其中打款2.6億元、收款3.1億元。

該起特大非法經營人用疫苗案,因涉及地方眾多、社會危害性極大,被公安部、國家食藥監總局列為督辦案件,且入選2015年度公安部打擊食品藥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涉案女子緩刑期間又犯案

龐某衛曾有非法經營疫苗犯罪「前科」。記者獲取的判決書顯示,47歲的龐某衛原是山東省菏澤市牡丹人民醫院醫生,在該市牡丹區經營東城城區防疫門診。2009年,龐某衛因非法經營人用二類疫苗,僅其一個人就涉及489萬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

但龐在緩刑期間「重操舊業」,先在聊城一帶非法販賣疫苗,後於2013年到濟南,且將非法經營疫苗的生意做得更大更猖狂。

據介紹,龐某衛很謹慎,在快遞單上通常寫「配件」「保健品」等作掩護,並用其原僱傭工人身份證,及從親戚所經營旅社處弄來的3張他人身份證信息,在各快遞公司收貨、發貨,快遞疫苗。

多地已逮捕6人刑拘10人

3月15日,濟南市食藥監局稽查支隊支隊長郝永剛表示,目前根據現場查扣的疫苗和龐某衛的賬本記錄,已向全國20個地級市發出協查函,核實疫苗流向和使用單位,但龐某衛賬本記錄以外幾年所售疫苗數量和流向已很難查證。

濟南警方展示的賬本頁複印件顯示,賬本上面記錄著每一筆向下線人員發貨的疫苗品種簡稱、數量、單價和總貨款信息,以及下線人員的姓氏或姓名及所在省份,未記錄詳細地址。

據介紹,前述查扣的26本賬本分總賬、流水賬,僅記錄了一段時間內的疫苗銷售情況,並不完整,但銷售金額已達4000餘萬元。賬本上還顯示,大多數疫苗,龐某衛每支僅加價1-2元出售,但銷售數量巨大,單筆銷售額少則數千元,多則幾十萬元。

據濟南市公安局掌握的消息,該案發起集群戰役後,涉案的醫藥公司及其業務人員,和疾控部門、接種單位人員,部分已受到當地食藥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被當地警方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內蒙古、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數眾多,部分人員還未到案,各地還在偵辦中。

疫苗存在過期變質的風險

據濟南警方介紹,龐某衛所販賣疫苗雖然是正規疫苗生產廠家生產的,但其未按規定進行冷鏈存儲和運輸,部分屬於臨期(臨近有效期)疫苗,流通過程中存在過期、變質的風險。

辦案民警陳波回憶,抓捕龐某衛母女當天下著小雨,氣溫比平時低好幾攝氏度,但囤放疫苗的倉庫內溫度計顯示室溫已接近14℃,「按規定,疫苗存儲運輸要求在2℃-8℃,倉庫溫度已經高出很多」。

警方發現,在該倉庫內有兩台用來凍冰塊的冰櫃。龐某衛將整件的疫苗未經冷藏裸放在倉庫內,向下線發貨時,用泡沫箱將疫苗配貨分裝,放入冰塊,包裹好後通過快遞公司發往全國各地。

在北京大學醫學部免疫學系副主任王月丹看來,龐某衛這樣販賣疫苗等於是在「殺人」。王月丹表示,接種未經2℃-8℃存儲冷鏈運輸的疫苗或過期疫苗,首要風險是無效免疫,例如狂犬病這類致命性傳染病,本可通過接種疫苗免疫來避免死亡,但接種問題疫苗導致免疫無效,接種者可能會感染發病死亡。

王月丹表示,此案所涉及疫苗批發企業及疾控、接種部門等應追究其相關責任並向公眾公開;同時應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受害者,為受害者補種疫苗並賠償。

>>最新進展

食藥監總局要求速查來源流向

昨天,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對此事件高度關注,已經責成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公安和衛生計生部門,立即查清疫苗等相關產品的來源和流向,第一時間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涉案產品流入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產品購進、使用和庫存情況,對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對已用於人體接種的,會同衛生計生部門迅速查清具體情況,並對接種效果進行評估,切實保護公眾健康。

對向非法經營疫苗嫌犯銷售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以及從其購入產品的經營、使用單位,由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相關工作進展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專家說法

接種疫苗應選擇正規單位

針對疫苗大案,昨天,國家衛計委主管的《健康報》微信公眾號「健康報新聞頻道」發文稱,預防免疫專家表示,公眾不必過度恐慌,更不必擔心國家統一分配發放的一類疫苗的質量和安全;如有接種二類疫苗的需求,則應盡量選擇有資質保證的正規接種單位。

據預防免疫權威專家介紹,我國的疫苗分為一類疫苗和二類疫苗。國家免疫規劃中的疫苗品種作為一類疫苗,全部由接種單位上報接種計劃,國家統一免費分配發放;需自費接種的二類疫苗,則可由具有相關資質的疫苗經營企業向疾控機構或接種單位直接提供。據警方信息,此案25種涉案疫苗不涉及一類疫苗。

專家表示,我國《藥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疫苗的流通、使用環節做出了明確規定,只有具備相關資質、獲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許可的企業才可從事疫苗經營業務。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規範預防接種工作的相關政策也明確要求,疾控機構、接種單位在接收或購進疫苗時,應向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生物製品檢驗合格或審核批准證明複印件,並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建立真實、完整的疫苗供應、驗收、在庫檢查、儲運溫度等記錄,並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責任編輯: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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