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逍 江西報道)據江西省編辦消息,江西近日在全國率先出台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江西省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標誌著該省正式建立行政權責清單制度框架,為全面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規範運行,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和責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現代化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
據瞭解,《辦法》共分18條,就推行權責清單制度的適用範圍、權責清單的具體內容、調整情形、調整程序、投訴舉報、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要求行政機關對經過確認保留和調整的行政職權,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則逐項編製或修改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各環節的承辦機構、辦理要求、辦理時限等,經省政府法制辦審查後予以公佈。此外,機構編制部門、監察機構、行政服務中心和行政機關將建立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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