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3月22日報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2日發佈消息稱,日前,該院決定,依法對該省2名涉嫌受賄罪廳級官員逮捕。上述兩名被逮捕的官員分別是中共山西省第十屆委員會原委員、陽泉市委原書記洪發科(正廳級);山西省經信委原總工程師楊永輝(副廳級)。
山西省紀委於2015年7月3日、2016年2月29日分別發佈陽泉市委書記洪發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和陽泉市委原書記洪發科被「雙開」的消息。
經查,洪發科對抗組織審查、接受公款宴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收受禮金、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山西省紀委於2015年7月15日、2016年2月29日分別發佈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總工程師楊永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和山西省經信委原總工程師楊永輝被「雙開」的消息。
經查,楊永輝對抗組織審查、接受公款宴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違規長期借用國企車輛、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山西省紀委消息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將洪發科、楊永輝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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