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本安保相關法於3月29日零點實施,歷屆政府基於《憲法》第九條不允許行使的集體自衛權得到解禁。
據環球網3月29日報道,日本自衛隊可向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等,海外活動由此擴大至全球規模,戰後日本的安保政策迎來重大轉變。營救被武裝組織襲擊的聯合國人員的「馳援護衛」等聯合國維和行動(PKO)實際新任務實施將推遲至今秋以後,不過法律上可以運用。日本主要在野黨指出安保法的違憲性提出了要求廢除的法案,勢必成為2016年夏季日本參院選舉的爭論焦點。
日本共同社3月29日報道稱,安倍政府主張安保法的實施能夠使美日同盟得以鞏固,提升避免糾紛的威懾力。今後將啟動旨在擴大自衛隊任務的訓練。對於廢除安保法一事,安倍政府認為會危及美日同盟而持拒絕態度。
安倍政府2014年7月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修改憲法解釋以解禁集體自衛權。安保法實施後,若美國等「關係密切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的情況被日本政府認定為日本處於「存亡危機事態」,就可行使集體自衛權。
設想朝鮮半島出現突發事態的《周邊事態法》改稱為《重要影響事態法》,此外還設置了新法《國際和平支援法》。通過這些安保相關法,日本自衛隊可以不受地理限制為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支援範圍也擴大,包括彈藥供給、為準備升空的戰機加油等。
此外,安保法還涉足治安維持業務,包括放寬武器使用標準允許參與PKO的自衛隊員「馳援護衛」以及與他國軍隊聯合防衛宿營地。
安保法還允許自衛隊在平時執行護衛美軍艦船的「武器等防護」任務、營救在海外捲入恐怖襲擊事件的日本人。平時及PKO任務擴大方面可在法律施行後立刻實施,但政府以有必要調整「部隊行動基準」(ROE)以及訓練等為由暫推遲至今秋以後。
安保法2015年9月19日經日本自民、公明兩黨等的贊成在國會獲得了通過。當時曾引發日本民眾長時間且大規模的抗議和反對。
有關日本新安保法正式實施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3月28日的記者會上表示,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之所以對日本軍事安全相關動向一直表達關切,是因為歷史原因。中方希望日方切實汲取歷史教訓,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在軍事安全政策上慎重行事,多做有利於增進與鄰國互信、有利於地區和平穩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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