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瞭解到,2015年3月,興慶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陸續接到群眾報案稱,有人註冊公司在吸收他人存款。通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發現寧夏乾豐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尚某、合夥人張某、呂某等4人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行為。
經調查發現,為吸引老年人投資,尚某利用呂某名下酒店、賓館等產業製作宣傳材料,自2014年2月份以來至2015年年初,招收業務員對退休老人等辨別能力弱的群體進行宣傳,安排客戶到河南洛陽進行考查。在騙取「客戶」對其公司的信任後,尚某、張某對投資的客戶承諾每月1.4%到1.6%的利息回報。不少客戶在高額利息的誘惑下對其公司進行了投資,少則1萬多元,多則200餘萬元。客戶在投資前幾個月都可以按時收到利息,第三個月不少客戶發現利息減少或收不到利息。經偵大隊民警張棟介紹稱,這是典型的以「以新補舊」,一旦資金鏈斷裂,公司往往都會攜款跑路。
受害人張某介紹被騙過程說:「他們的業務員發了傳單,把我們召集去,記了我們的電話號碼,然後經常聯繫我們,宣傳這個利息是多高多高。都是老年人,貪圖高利,這些老年人都背著家人,怕家裡頭阻攔。」
目前該案已經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涉案資金正在進一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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