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5日,廣東省紀委一次性通報了對3名被查廳級官員的黨紀政紀處分情況。其中,經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江門市人大原副主任聶黨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原廣東中旅董事長王萬年、省水利廳巡視員彭澤英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稱,經查,聶黨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家專項科研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侵吞國家專項科研資金和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王萬年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另外,彭澤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
廣東省紀委決定,對聶黨權給予「雙開」,收繳違紀所得,並將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王萬年、彭澤英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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