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幹部學習網報道,制度建設是黨的建設總佈局的重要一環,全面從嚴治黨,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治黨,要建設完善的黨內制度體系,使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言行有規範、權力有籠子。近日,習近平在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強調:「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真正使黨的組織生活、黨員教育管理嚴起來、實起來。」據「學習中國」大數據平台顯示,這是習近平總書記首次論述補齊黨內制度短板。
一、面對新問題新情況凸顯制度短板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根據國內國外兩個大局的發展變化,從加強自身主體鍛造出發,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提出全面從嚴治黨戰略佈局。先後開展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今年又部署了「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全面從嚴治黨從抓「關鍵少數」向廣大黨員延伸,學習教育從集中性教育向經常性教育延伸。以黨章為根本的黨內法規制度,成為推動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的重要遵循,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在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制度的共同作用下,按某些幹部指令辦事、拍腦袋決策等亂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各級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廣大黨員的行為更加規範、有序。但也要看到,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等制度短板日益凸顯。
制度短板一方面表現為制度短缺,面對發展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表現為制度和法規的滯後於現實,即在某些領域和某些方面實踐走在制度前面。信息化、智能化不僅加快了各個領域的發展,而且也改變了大多數領域的發展和運行模式,國內國外、黨內黨外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與這些新變化相比,黨內制度在某些領域出現了一些缺位現象。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及各級黨組織已經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新制度,補齊了一部分制度短板,但是還留有一些空白,需要抓緊補齊。如在不少環節缺少監管制度,結果出現了不少「破窗效應」。2014年5月9日,習近平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指出:「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說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很多情況沒有監督,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理。這樣搞,誰會把制度當回事呢?我們黨的制度是從黨章開始的,學習黨章學了半天,最後還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不行!」
制度短板另一方面表現在黨內制度體系不健全、結構不合理、缺乏實操性。如在黨內法規、條例、規則等制度體系中,實體性的制度多,而程序性的制度少;各條塊的制度交錯相生,黨代會常任制的相關制度與黨委、政府、人大等相關制度關係錯雜;並且有些制度條文雖多,但過於抽像籠統,只有定性的規定,沒有定量的指標要求,有的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可操作性的規定,造成了一些制度的運行不暢。有的制度滯後於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有的同憲法和法律、既有方針政策不一致,有的相互之間交叉重複、衝突打架。另外,存在制度數量龐雜、新舊並存問題。習近平指出:「我們的制度有些還不夠健全,已經有的鐵籠子門沒關上,沒上鎖。或者柵欄太寬了,或者柵欄是用麻稈做的,那也不行。」
制度短板還有一方面表現在對舊制度更新緩慢,跟不上時代節奏。面對三年左右就會出現一輪更新週期的現代信息社會,我們有些黨內制度十年、甚至幾十年不變化不更新不換代。結果造成新制度沒有,老制度無法執行。一方面出現很多「先上車後買票」、「先生孩子後領證」的現象;另一方面則造成很多人想幹事又不敢干或不知道如何幹的懶政現象;同時還造成了一些黨內法規制度公信力、約束力弱化,甚至淪為擺設,有損黨和政府的威信。
二、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
有生命力的制度,應當是科學合理、務實管用、適應需要、便於執行的好制度。黨的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有制度執行不力問題,也有制度不健全問題。推進黨內制度建設,補齊黨內制度短板,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堅持立破並舉;既要及時清理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制度,又要抓緊完善和健全新的制度,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體系。
補齊制度短板,要適時對以前、特別是較早期出台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梳理和清理。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等問題,有損於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有礙於黨內法規制度的貫徹執行,也不利於黨內制度建設的順利推進。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予以梳理和清理,廢除部分制度、更新部分制度、迭代部分制度,始終保持黨內法規制度與時代同步、與事實同步。通過全面清理可以摸清黨內法規制度的「家底」,有效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協調統一,加快構建科學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共中央從2012年7月開始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中共中央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顯示,1978年以來中央制定的767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有300件被廢止和宣佈失效,另有42件將作出修改。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對黨內法規制度進行集中清理,為黨的制度建設注入新活力。除了集中清理,也要重視日常清理,實現清理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補齊制度短板,要深化黨建制度改革。黨建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證。面對當前複雜的國際國內環境,迫切需要推進黨建制度改革,解決制度建設滯後、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不斷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8月2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會議強調,黨的組織制度改革,重點是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嚴格黨內生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上下功夫,通過制度改革和嚴格執行制度,解決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使各方面優秀幹部充分湧現。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著力點是使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堅強戰鬥堡壘,黨的組織、黨的工作要做到全覆蓋,讓黨的旗幟在每一個基層陣地上都高高飄揚起來。要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服務,確保進口嚴、出口暢、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
補齊制度短板,要建立良好的制度框架體系。新時期黨務活動內容日益豐富,制度建設也要不斷深入。隨著通知、意見、條例、決定等形式出現的黨內法規制度數量急劇增加,加大了黨員幹部的認知難度。為此,要進一步梳理黨內制度,進行科學分類,形成結構合理、簡明易懂的制度體系。建立如規範黨員行為類、規範幹部選任類、規範黨內生活類等制度體系。要對定義宏觀、表述籠統的條款進行補充和細化,以便於執行。《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黨的建設制度體系。習近平十分重視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完善。關於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他指出:「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既要有實體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確規定應該怎麼辦,又要明確違反規定怎麼處理,減少制度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關於制度的操作性,他指出:「要本著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注重實體性規範和保障性規範的結合和配套。」關於制度的體系化,他指出:「要搞好配套銜接,做到彼此呼應,增強整體功能。」關於制度的實用性,他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和指導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會流於形式。」
補齊制度短板,要堅持和落實行之有效的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制定制度是為了落實和執行,而不是為了擺設。制度一經形成就必須嚴格執行,對繼續有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加大貫徹落實力度,完善制度實施後評估機制、督查機制、問責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現象,切實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各項制度規定成為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必須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指出:「要增強制度執行力,制度執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
黨內制度既要「瘦身」,又要「健身」,更要「強身」。要持續不斷推進黨的法規制度建設,使之更加具有生命力,為管黨治黨、執政治國提供科學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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