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圖們 內蒙古報道)日前,內蒙古檢察院偵查終結的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湯愛軍(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內蒙古檢察院指定管轄,2016年4月19日,由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介紹,在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湯愛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湯愛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湯愛軍在擔任內蒙古政府副秘書長、內蒙古國防科工辦主任、呼倫貝爾市委副書記、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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