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岑志剛)本港不少家庭都有聘請外傭處理家務,但近年發生多宗外傭貨不對辦、「博炒」轉工事件,揭示港府對外傭及中介監管不足。民建聯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今日請願,要求政府研究加入外傭試用期,並加強巡查及加強處理與投訴有關的調查工作,嚴打不良中介公司。
民建聯十多名成員,包括民建聯主席李慧瓊、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以及多名分別來自油尖旺、深水埠及九龍城區的區議員,到立法會示威區請願。
他們手持寫有「規管中介公司,打擊外傭貨不對辦」的標語紙牌,大叫「保障僱主」、「增外傭試用期」、「打擊違規中介公司」等口號。勞工處助理處長黃霆芝接受團體將請願信。
李慧瓊蔣麗芸為市民請命
民建聯主席李慧瓊表示,本港外傭中介公司存在服務良莠不齊、收費各異的問題。更有外傭「貨不對辦」和「跳工」,消委會去年接獲234宗有關中介公司的投訴,海關在過去3年亦開立12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但只有兩宗成功檢控,檢控率偏低。她指,上述問題長時間未解決,不少市民就此親自前來反映,要求民建聯跟進。
蔣麗芸亦表示,自己曾遇過貨不對辦的外傭,聘請前註明必須懂得煮食,上任後卻聲稱「甚麼都不懂」,促政府加強監管不良中介公司的營商手法。
受害者張太表示,她去年六七月,經中介聘請一名印傭,初上班不久已經常偷懶,早上7時許便失蹤,直到深夜11時才回家,其後更遞信辭職,張太向中介投訴不果,女傭最終聲稱要嫁往巴基斯坦而離職,但張太近月卻目擊該名印傭依然在港。
增撥資源給勞處加強巡查
民建聯建議增撥資源給勞工處,加強對中介公司的巡查與投訴調查工作,確保中介公司嚴格遵守有關守則及法例,並考慮引入不同懲罰機制。積極研究在僱傭雙方同意下增設外傭合約試用期,容許僱主在試用期內解僱外僱,豁免一個月代通知金。
其餘建議包括規定外傭離職必須返回原居地;僱主終止合約須清晰交代外傭工作表現和離職原因,以便下次審批;將提前解約的外傭審查機制常規化;要求海關積極收集中介公司涉不良營商情報,主動調查與檢控;引入職業介紹所登記冊,供市民查閱中介的違法及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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