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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撫養費被曝用作計生官員獎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4-21]

【文匯網訊】每年徵收額高達數百億元的社會撫養費到底去哪兒了?民眾對這筆特殊資金的用途一直存在質疑。近日,一位內部人給第一財經的爆料進一步揭開了社會撫養費管理上的神秘面紗。

一個鄉鎮的社會撫養費支出樣本

向第一財經報料的這位內部人,因工作原因接觸到2013年江西省某鄉鎮的社會撫養費支出明細。儘管此前聽說過社會撫養費的使用比較混亂,眼前的各種賬單依然讓這位人士深感意外。

據他介紹,該鄉鎮2013年徵收社會撫養費107.10萬元,其中10%上繳縣計生委,上交額為10.71萬元。剩下的96.39萬元全部由計生部門支出。

所有支出中,勞務費42.27萬元,占總支出的近50%。據這位內部人介紹,勞務費包括鄉村兩級的分成、給公安部分的撥款、村幹部的信息費、計生執法隊員工資。

第二大塊是津貼獎金16.56萬元,包括計生幹部和鄉幹部的津貼獎金。此外,支出項目還包括辦公費10.88萬元、招待費10.20萬元、 利益導向支出8.87萬元、交通費4.397萬元(用於計生執法僱車、計生幹部用車)、會議費7000元(鄉政府開「兩會」費用)。

在津貼獎金相關票據中可以看到,發放的獎金名目繁多,包括計劃生育摘帽獎(人均400元到900元)、超收獎(人均4000元)等。

報料人介紹,支出表中有一項「利益導向」,一般人看不明白,其實就是為村級計生幹部買養老保險。「利益導向」是計生系統內部都比較熟悉的專有名詞,用來指代政府為推行計劃生育政策採取的獎勵扶助政策。在這一項目下,有兩筆共44843元是用來為計生幹部繳納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費用。

在這位人士提供的其他票據中,比較顯眼的是一張總額為5490元的服裝費收據。據介紹,這是給該鄉人武幹部購買統一服裝的費用,也從社會撫養費中出。

這張收據是2012年底的。報料人介紹,多年來該鄉鎮的社會撫養費征管沒有專人負責資金收支管理,可以說是一本糊塗賬。 而且其徵收標準也很混亂,僅2014年一年間,社會撫養費計征標準就連調兩次,從1.2萬元調整到1.4萬元,又調到1.6萬元。

對於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該辦法第10條規定,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

同時規定,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這種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主要目的就是要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減少對社會撫養費的違法使用。

但在社會撫養費的實際管理中,社會撫養費像一塊香噴噴的唐僧肉擺在那裡, 儘管規定很明確, 基層部門很難不動心。心動之後,手動起來就似乎「順理成章」了。

審計報告顯露的冰山一角

第一財經在調研中發現,類似該鄉的社會撫養費收支混亂情況並非個例。東部省份某鄉鎮的一位部門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計劃生育工作不好幹誰都知道,可大家也清楚,這個部門同樣油水最大。

他舉了一個例子。年底鄉鎮領導要去市裡走動走動,往往會帶著計生辦主任,吃飯、購物甚至送禮等花銷統統由計生辦主任包辦。

2013年9月國家審計署公佈的全國9省45個縣社會撫養費審計報告,則暴露了社會撫養費管理中更多外人不知道的秘密。

審計報告顯示,從2009年到2012年間,這45縣向徵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7億元,占總徵收額的約60%。同時,45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金額,不少於31941.65萬元。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包括: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擅自挪用資金;違反原國家人口計生委「杜絕按比例返還社會撫養費」的規定;違規下達徵收任務。其中按照比例向計生部門和徵收單位撥付計生經費的做法相當普遍。部分縣向鄉鎮返還的比例,最高達到90%。

這一做法,直接導致社會撫養費的徵收與基層計生部門自身的收入福利掛鉤,客觀上加劇了基層計生工作在催繳社會撫養費中採用暴力手段以達到目的的現象。甚至在一些地方,基層計生工作人員為了收到更多的社會撫養費,不惜「放水養魚」,鼓勵群眾超生,然後再徵收社會撫養費。

審計發現,45個縣社會撫養費的財務管理普遍不規範,甚至存在公款私存、白條報賬等問題。

由於管理混亂,社會撫養費不光成為基層政府和計生部門嘴邊的唐僧肉,甚至連其他部門都機會啃一口。審計報告顯示,雲南會澤縣金鐘等5個派出所,未將計生部門轉撥的122.9萬元計生經費納入法定賬簿核算,私設「小金庫」。截至2012年5月底,已支出122.84萬元,用於車輛修理、接待等支出。

根據審計,45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3.19億元社會撫養費,大多被當地截留、挪用、坐支。通過不同形式,社會撫養費最終為各種津貼獎金、招待費、交通費買單。

這次審計只是針對全國9省的45個縣進行。但從第一財經調研的情況看,審計報告所暴露的問題在其他未被審計的地區也同樣存在。2013年底,廣東省公佈其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為14.56億元。儘管與那些未公佈總額的省份相比算是一個進步,但是仍然只有一個總數,沒有具體管理使用情況。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為,廣東省公佈的僅是籠統的大數據,希望除了省市,各區、縣、鎮的社會撫養費也要像「曬三公」那樣,公開具體的收支情況及其去向。

根據不完全統計,社會撫養費每年的徵收總額超過250億元。這樣一筆從千家萬戶徵收來的特殊資金,到底該如何管理使用才更合理,值得有關部門認真思考。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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