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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澱:已立案調查「百度推廣涉廣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5-05]
   

昨日,用百度搜索「前列腺炎」,推廣鏈接居頁面顯著位置。網絡截圖

【文匯網訊】昨日,針對多家公益組織舉報百度發佈虛假醫療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部門「逾期未回復」一事,北京市海澱區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已立案調查,但因為案情複雜,已延長期限。

市工商局暫未受理行政復議

據新京報報道,昨日,記者跟隨北京瓷娃娃罕見病關愛中心及多名公益組織參與者先前往北京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

北京瓷娃娃罕見病關愛中心工作人員張皓宇介紹,海澱工商分局審理多家公益組織舉報的「百度涉嫌違反《廣告法》的案件」已超法定期限,「申請行政復議是希望瞭解審理進展。」

此前,北京瓷娃娃罕見病關愛中心工作人員張皓宇曾聯合30多個環保機構(後組成「互聯網醫療廣告打假公益聯盟」)多次向海澱區工商分局舉報百度。內容包括,涉嫌違反《廣告法》,發佈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發佈虛假醫療醫藥廣告。

但在1月22日收到「正在調查核實」的答覆後,相關部門便再無音信。張皓宇認為,舉報至今,已超法定期限,因此向上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至少應該有一個說法,告訴我們事情進展到哪一步」。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大廳內,兩名工作人員詢問來意後,將公益組織代表及記者引入行政復議接待室。約五分鐘後,兩名工作人員進入,並詢問所帶材料。翻閱後,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由於舉報公益組織的法人未到,且未能出示相關授權書,無法受理。

雖未被受理,但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仍無法定性百度推廣是否為廣告,無法按照現行《廣告法》執行。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曾接到過多起類似舉報,也曾多次向工商總局申請定性,但至今未收到信息。

張皓宇表示,仍堅持行政復議,並更堅定地認為,相關部門對於百度付費推廣是否為廣告無明確定性。「無法定性,這方面的監管是缺失的」。

海澱區工商局稱延期符合法規

隨後,記者跟隨多位公益組織代表來到海澱區工商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審理超期」時表示,由於案件情況複雜,根據相關規定可延長期限,並表示其做法均符合法律規定。

上述負責人表示,案件已於2月1日立案,目前,正在對百度調查取證。

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嚴禁以「推廣」代替「廣告」

「魏則西事件」引發公眾對百度競價排名的質疑。全國政協委員、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王旭東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百度競價排名等推廣形式,實際上就是廣告,監管部門應對「百度推廣」等作為廣告來實行監管。

在今年兩會期間,王旭東曾提交《關於加強互聯網醫療廣告監管的建議》,直指互聯網醫療廣告競價排名的惡果,呼籲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長效機制。

互聯網醫療廣告未經審批常見「誇張宣傳」

身為南京中醫藥大學信息技術學院院長,王旭東長期關注醫療和互聯網行業。

在他看來,近年來借助互聯網發佈違法廣告的現象日益突出,暴露出來的問題日趨嚴重。「魏則西事件和之前的百度血友病吧被賣事件本質是一樣的,都非常惡劣。」

今年年初,網友曝出百度「血友病吧」被賣,原吧務成員遭撤換。

王旭東認為,該事件的背後,實際上就是醫療廣告競價排名推廣導致的典型結果。互聯網搜索引擎所實行的醫療廣告競價排名,一直是民間和業界所詬病的行為。目前,同時造成虛假醫療廣告氾濫。

他認為,2016年1月15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約談百度公司負責人,但是,百度搜索上的虛假醫療廣告卻並未杜絕。說明違法成本過低,懲罰力度不夠。

王旭東告訴新京報記者,諸如糖尿病、肝炎、白血病、癌症等慢性疑難病症,在當前的醫學技術水平下,尚屬無法治癒或療效很差的疾病,但在網上卻充斥著「××病不吃藥」「有效率98%」「徹底治癒」等嚴重違背醫學常識的誇張宣傳,違反了《廣告法》。

「百度推廣系互聯網特色廣告」

那麼,具體到「百度推廣」是否是廣告?這是近日公眾關注的焦點之一。王旭東認為,「百度推廣」就是一種廣告行為,應受相關法規的嚴格管理。

2015年9月1日實行的新版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

而百度等搜索引擎及其廣告聯盟,都用「推廣」代替「廣告」,將付費搜索結果與自然搜索結果混淆展示,不具備明顯辨識其為廣告的特徵。這種不加任何規範的競價排名推廣,卻成為互聯網運營者的贏利點,實質也是一種不正當的廣告營銷手段。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費安玲表示,百度推廣通過收費的形式把信息推薦給公眾,且通過競價排名對產品信息進行一定的排名、設計以及輔助性的介紹,這些行為都會影響公眾的選擇。因此,從本質上來說,這種行為就是廣告行為。

費安玲表示,目前,企業加入百度推廣需要登記企業信息、簽訂合同、上網推廣等流程,就像商家把產品提供給廣告公司、廣告公司進行包裝和宣傳,是一樣的道理。總而言之,百度推廣是不同於一般廣告形式的廣告,是具有互聯網特色的廣告行為。

「醫療廣告必須規定醫療機構資質」

王旭東建議,嚴禁付費搜索廣告在自然搜索結果中出現,付費搜索結果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有顯著區別。嚴禁以「推廣」代替「廣告」,廣告內容只能在網頁右側顯示。

王旭東還建議,醫療廣告必須規定醫療機構資質。原2006年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了醫療機構資質的內容:1、醫療機構第一名稱;2、醫療機構地址;3、所有制形式;4、醫療機構類別;5、診療科目;6、床位數;7、接診時間;8、聯繫電話。上述相關內容必須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內容一致。

但是2015年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卻沒有了相關內容。王旭東認為,目前互聯網虛假醫療廣告氾濫,上述內容應保留為妥。 新京報記者李丹丹李婷婷

競價排名成各國監管難題

搜索引擎競價排名廣告一直是搜索引擎商贏利和現金流的最主要來源。對於美國的谷歌、雅虎,以及韓國最大的搜索引擎提供商Naver等來說,優先呈現給普通用戶的搜索結果,仍是付費廣告。

谷歌等「模糊」處理付費廣告和自然搜索

2002年6月,在消費者保護組織投訴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下屬的消費者保護局致信主要搜索引擎提供商,要求它們做到三點:第一,將付費排名的搜索結果與不付費的搜索結果清楚、醒目地標示出來;第二,付費內容必須清楚、醒目地說明;第三,在搜索結果如何生成方面不能誤導消費者。

一段時期內,這份公開信確實迫使搜索引擎商清楚標示競價排名結果和搜索結果。但近年來,一些搜索引擎開始想方設法對廣告進行「偽裝」,模糊廣告和自然搜索結果的差異。

以谷歌為例,其搜索結果在早期使用紫色或綠色底色標示出付費廣告。但有研究人員發現,彩色底色在此後十幾年裡越來越淡,直到2014年完全消失。

2013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再次致信谷歌、必應、雅虎等主要搜索引擎提供商,強調搜索結果不受付費影響。

仔細查看現在各大搜索引擎搜索結果顯示頁面,排在前列的仍是付費廣告,並且無一例外地在廣告標示上採取了「曖昧態度」。

谷歌在付費廣告鏈接旁加注黃色「廣告」字眼,僅以一條淺灰色細條區分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

韓國搜索引擎同樣「曖昧」處理廣告

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則在2013年發佈「互聯網搜索服務發展建議」,要求Naver、Daum等韓國搜索引擎提供商每年公開確定搜索結果和排名的原則,以及處理本公司信息和其他合作企業服務的原則,並明顯區分廣告和自然搜索結果。

韓國主要搜索引擎提供商也採用了慣用做法,Naver就以不易區分的淺色背景和灰色小號字體標注廣告,且排在前列的付費廣告經常達數十條之多。

      責任編輯: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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