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前,國務院批復《北京市開展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方案》(下稱《方案》),擬同意在北京城市副中心開展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投資審批改革試點,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其立項、規劃、用地、審批等手續將簡化。
據中國政府網報道,《方案》試點範圍,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車設施、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及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類建設項目,試點期為3年。
關於簡化手續等方面。《方案》提出,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啟動、建設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招標投標、施工審批、水影響評價審查等手續將簡化。規劃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先行審定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並出具審查意見;項目單位可依據審查意見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組織開展有關工作。
關於精簡審批及中介事項方面。《方案》提出,取消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備案。在施工圖審查階段,區民防局加強與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工作銜接,同步履行監管職責。對適宜由區政府部門審批的事項,按照方便項目單位就近辦理和基層政府貼近服務的原則,盡量交由區政府部門辦理。中央國家機關在京重點建設項目,仍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
責任編輯:周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