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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內地海關簽署合作安排

2016-05-24

【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國家海關總署署長於廣洲與香港海關關長鄧忍光24日在香港舉行業務聯繫會議。當天下午,兩人於會議期間就《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香港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簽訂合作安排。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仇鴻、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等出席簽署儀式。

香港與內地海關新簽署的這份合作安排,旨在鞏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並鼓勵業界優先選擇香港作為中轉地。同時,進一步便利經香港中轉至內地的貨物,可享有內地的關稅優惠。

目前,香港與內地海關間《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香港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的合作安排,所涵蓋與內地相關的貿易夥伴,包括10個東盟國家和澳大利亞、孟加拉、智利、哥斯達黎加、冰島、印度、韓國、新西蘭、巴基斯坦、秘魯、斯里蘭卡、瑞士及中國台灣。

香港海關已於2015年12月下旬起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計劃),為經海陸空中轉香港的相關貨物提供監管服務,並簽發《中轉確認書》證明在香港中轉的相關貨物符合未再加工規定,以協助貿易商向入口地海關申請優惠關稅待遇。

據介紹,「中轉易」計劃自推行至上月底,香港海關共收到1120宗申請,相關貨物總值逾8800萬美元,關稅優惠估計超過510萬美元。該計劃有助中轉香港貨物享有關稅優惠,加強香港作為區內物流樞紐地位,並促進香港商貿物流業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的發展。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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