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5名退休消防員及1名退休救護員,不滿房屋委員會以他們已退休為由,取消他們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申請公屋,更遭消防處要求搬離宿舍,6人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官27日頒下判詞,指儘管過去數年沒有未獲分配公屋先例,但不代表申請者一定可獲派公屋,亦無證據顯示消防處與房委會有共識,酌情容許未獲分配公屋的退休公僕續住宿舍,裁定申請人覆核敗訴。
6名申請人分別為退休消防總隊目李劍明、高級消防員陳漢傑、伍耀培、消防隊目吳家祥、王坤良及救護員鍾國文,法庭昨判各人敗訴,另須支付消防處及房委會的訟費。法官區慶祥早前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時,曾下令暫緩「迫遷令」,惟他們敗訴後須繳交這段時間的市值租金。
官:計劃無保證獲配公屋
法官特別提到,本案有申請人早年曾獲抽中揀屋,只是他們自己放棄機會,建議若他們的情況真的艱難,可申請「體恤安置」援助計劃。
申請人一方庭上稱,過去從沒有未獲分配公屋的退休員工遭處方勒令搬出宿舍,令人有合理期望,認為房委會有「酌情機制」,例如預測未來退休數字,確保所有人最終可獲分配公屋;或與消防處合作,包括酌情容許退休員工繼續住在紀律部隊宿舍。
法官在翻閱過相關文件後,得悉過往沒有先例,但計劃卻從沒保證退休公僕一定可獲分配公屋。在2012年至2013年,有人未獲分配公屋並非因為配額不夠,只是他們寧願選擇較受歡迎的屋苑,放棄獲編配單位,加上越來越多人退休,才令他們排名被降低。而申請者未獲分配公屋,也不等於消防處一定要讓他們留在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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