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男子陳耀成及鄭偉成,在去年元朗「反水貨客」行動中因藏有辣椒素噴劑被捕,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六個月及九個月。
有關案件,表面看來性質並不嚴重,但實際上,案中兩名被告同屬激進極端暴力組織的成員,且均涉及「佔中」期間被破獲的一宗藏有大量炸藥的「大案」,案件已排期明年二月在高等法院開審,性質十分嚴重。
與蠔湧案有關的所謂「全國獨立黨」去年曾在網上聲稱,香港是「可獨立國家」,該黨成立的宗旨就是要「爭取香港獨立」,而且「要用最少資源做到最大效果」。去年六月警方根據線報搗破西貢蠔湧舊「亞視」廠房「火藥庫」,當堂起出大量炸藥及可以製造炸彈的材料。其後包括陳耀成及鄭偉成在內的十名男女被捕,去年六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有關西貢蠔湧「亞視」舊廠房「火藥庫」案件,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依法不能置喙;但是,就所謂「全國獨立黨」以及其他「港獨」組織,他們的激進言行及暴力傾向對港人社會造成的威脅和危害性,卻絕不能低估及等閒視之。
眼前,一個必須正視的嚴峻事實是:「港獨」和暴力已經扯上了千絲萬縷的、不可分割的關係;有「港獨」就會有暴力、有暴力就會有危險,這是幾乎已經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的。
為什麼說有「港獨」就會有暴力,甚至兩者之間已經畫上等號呢?這是有事實作為依據的。
事實是,所謂「港獨」也者,本身既無歷史、文化、法理依據,現實上更加絕對不可行,「橫看豎看」都是死路一條,不會有半點出路。而提出「港獨」謬論者,大多為激進青年,他們對國家民族和香港本土的歷史、文化都缺乏認知,在身份認同上感覺模糊,加上一些個人發展際遇未如理想,極端、激進的所謂「港獨」主張就成了他們的「烏托邦」和「興奮劑」,以為只要夠「勇猛」,就可以吸引更多年輕人加入和達到目的。他們在理論上無法「自圓其說」,唯一可以吸引公眾目光的,就只有暴力。
所以說,「港獨」已經等同暴力,絕非過甚其詞,自「佔中」以來出現的大大小小暴力衝擊事件已可作見證,少數極端激進「港獨」分子的嚴重暴力傾向,包括製造炸藥和炸彈,傳統民主派政黨固然「避之則吉」,就是連一些「本土」組織也「頂唔順」而要與之劃清界線「割席」。
事實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日前來港視察時就「港獨」問題提出的幾個基本觀點,包括「港獨」違反基本法、損害港人利益,以及「港獨」成不了事,「港獨」是禍不是福,港人已經「心中有數」等,都應該成為當前港人社會面對「港獨」禍害的根本態度和認識。法庭昨日判兩名藏有攻擊性武器的激進暴力分子入獄,是符合法治精神和港人社會根本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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