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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官員受賄案曝光 58家藥企涉事

2016-06-21

【文匯網訊】據21世紀經濟報道,2014年9月22日前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被檢方帶走調查。1999年郭劍英出任原國家計委價格司藥品醫療價格處副處長,曾多年負責並主管醫藥價格政策的研究、建議和決策,2013年擔任價格司副巡視員。而就在郭劍英被帶著一個月前,已退休在家曾任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的曹長慶被帶著調查。據6月18日《中國經營報》報道稱,郭劍英案細節顯示,其憑借發改委價格司政策法規處處長及價格司副巡視員的便利身份,基於藥品定價權,涉嫌收受賄賂1064萬元,涉及58家醫藥企業,包括雲南白藥、千金藥業、正大青春寶和五糧液集團等知名公司。

對此,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帆律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涉事企業是否構成行賄罪需要看公安偵查情況,根據目前公開資料並不好做判斷。不過,這讓藥品價格定價問題再成熱議焦點。

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負責人史立臣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1996年以來,中國醫藥行業經歷了32次整體性的強制降價但均以失敗告終。「某種藥品今天降價,明天便會停產;通過對規格、劑型、工藝等方面進行『改良』後,此藥會改頭換面,重新報價,投放市場。」

而在2015年6月1日發改委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後,業界又將焦點轉移至對藥價產生直接影響的部門衛計委系統及藥品招標上來。據報道,有業內人士通過對安徽、河南和重慶三地15區縣基本藥物招標的數據統計發現,政府集中招標採購後,一些地方的中標價反而大大高於市場批發價;而各企業對現行的二次招標也有各種不滿,許多低價藥因無利潤企業無法生產。

史立臣指出,藥品降價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首先要解決醫院以藥養醫存活的問題,同時需要斬斷醫生灰色收入的利益鏈條。「國家需要建立一個監控體系,先確定屬於高價藥的範圍,然後進行合理降價,而不是只盯著廉價藥。」

尋租細節曝光

由於藥品的銷售渠道相對複雜,有製藥企業、銷售代理商、醫院等環節,其價格體系也比一般商品體系複雜。藥品價格通常有:成本價、底價、出廠價、開票價、實際結算價、批發價、實際零售價、中標價、最高零售限價等等。

據瞭解,此前我國的藥品定價絕大部分通過市場定價,歸口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處定價的主要是兩種:一是醫保目錄藥品價格的審批;二是麻醉品、毒品等特殊藥品的價格審批。

在上述媒體曝光的細節中可以看到,藥品定價中存在各種尋租的環節,如單獨定價、專利定價、不納入國家定價範疇、減少降價幅度、上調價格、認定優質優價藥品、不執行差別定價等多種方式。

某藥企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解釋稱,所謂「單獨定價」即是多家生產同種藥品的企業中,某產品在質量、療效、安全性、技術創新等方面存在顯著優勢,該企業就可以向國家發改委申請高於功能相似的同種藥品的單獨定價。

這意味著誰家拿到單獨定價權誰家產品價格就能遠遠高於同類產品,企業將有更多的獲利空間。

而為了保證公平公正,單獨定價時,發改委會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單獨定價沒有硬性標準,自由裁量權很大,最終決定權還是在發改委本身。」上述負責人表示。

史立臣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比如發改委主導的某種藥品今天降價,明天便會停產;通過對規格、劑型、工藝等方面進行『改良』後,此藥會改頭換面,重新報價,投放市場。而且價格較之以往還更高。」

此前針對藥品單獨定價問題,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向媒體表示,在享有單獨定價權力後,該藥品價格馬上拔地而起,藥企從中獲利良多。

而針對中藥市場展開的優質優價藥品評定也同樣成為尋租的一個環節。所謂優質優價藥品,是指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藥品質量的差異,來單獨確定政府指導價,讓質量好的中成藥價格高,質量差的中成藥價格低,使中成藥的質量差異通過價格反映出來。根據這一規定,優質優價中成藥和其他同規格、同質量層次產品的差價率,最高的達到2.42倍,最低的為14.2%。

「變味的」藥品招標

但此後發展與民眾願望再次南轅北轍。在發改委放開藥品定價權後,人們發現另一個對藥價產生直接影響的部門開始崛起:衛計委系統及相應的藥品招標。

據瞭解,藥品招標制度旨在通過政府統一採購,降低藥品進入醫院時的價格,防止企業和醫院之間通過商業賄賂抬高藥價。企業的藥品只有先在衛計委中標,才能進入醫院的採購名單。最初,藥品招標採購主體是醫院自身,後來逐步發展出第三方的藥品招標代理機構,最後演變為各地衛計委統一進行藥品招標。

業界一直以來都存在質疑衛計委作為招標主體的聲音。有業內人士指出,在法律規定中,招標主體是醫療機構、招標後購買藥品的也是醫療機構,這一切均與政府無關。而衛計委設立醫藥招標部門,也並未獲得法律授權。

一位二甲醫院某科室主任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在藥品招標各個環節參與博弈的只有廠家與政府部門或者醫聯體,作為用藥主體的患者及醫生並沒有被納入到招標談判環節。「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以藥養醫制度,醫院可從用藥中獲得藥價15%的利潤,又將醫院效益跟藥品價格捆綁,使得高價藥更易成醫藥市場的贏家。」

而作為提供藥品的生產企業對招標亦有各種「抱怨」,矛頭直指二次招標環節。

「藥企現在的壓力其實很大,GMP認證、藥物一致性評價、新藥研發等都要投資,原料、人工成本也都在上漲,招標價格還在不斷被擠壓。藥品降價實際是一個系統工程,目前僅僅是壓下葫蘆浮起瓢,解決不了根本問題,低價藥、小企業都面臨生死問題。」一位藥企董事長無奈地表示。

據介紹,在寧波、福建、安徽等地,由於「二次議價」,已經導致很多用量大、療效確切、品質優良的藥品被迫退出市場。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寧波中成藥「二次議價」,由於要在浙江省中標價的基礎上再降幅15%,招標目錄涉及1263個品種,最終僅有244個品種(337個品規)中標,中標率不足20%。大部分沒有中標的藥品是因為已接近成本價而無法再降,被迫出局。

對此,史立臣直言,藥品降價現在進入了一個錯誤的軌道,應該降價的目標應該是動輒數萬元療程的高價藥,而不是利潤空間狹窄的低價藥。「從最近一些招標情況看,一些原來幾元錢的藥品被壓價成幾毛錢,這連成本都達不到,這樣的藥質量能有保證?而企業也面臨著誠信風險,如果斷供會被拉入黑名單,以後的招標亦會受影響。」

而另據瞭解,注射用促皮質素、魚精蛋白、注射用苄星青黴素等小眾廉價藥,有點像治療罕見病的「孤兒藥」,即使放開價格,企業也不會足量生產,其需求量變化只與該類疾病發病率有關。魚精蛋白等藥品經常出現過斷供現象。

史立臣認為對這類藥品,可嘗試建立專門的國家儲備制度,進行補貼,或是對企業給予稅收優惠等政策,同時公開供需信息。「發改委現在放開相關定價權,但是需要加強對高價藥品價格的監督。」

責任編輯:王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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