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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印傭32倍佣金 中介罰9000元

2016-06-23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中介公司向印傭收取逾1.3萬元佣金,超出法例訂明最高收佣額逾三十倍,更將印傭帶上財務公司借錢,並簽署文件同意所得貸款全數轉賬給中介公司,印傭其後向勞工處舉報。中介公司負責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收取超額佣金,裁判官斥責被告超收情況嚴重,等同令事主「白做三個月」,判罰款9,000元。勞工團體認為判罰過輕,阻嚇力不足。

涉案金聯僱傭公司負責人王文秋(57歲),昨日承認一項「收取並非訂明佣金的款額」罪,案情指印傭事主Sundari透過金聯找到工作後,被帶到財務公司借貸1.33萬元,借款作為「佣金」全數轉賬給金聯,印傭須分5期連利息還債1.5萬元。

根據法例,中介公司只可收取外傭首月工資的一成作佣金,以Sundari的月薪計算,即約400元,故金聯非法超收佣金近32倍。

辯稱不熟行規 官駁應知法例

王文秋今日自稱是僱傭中介行業的「新人」,以前從事中港貨運,故不熟悉行內規範;又稱因妻子中風需聘請人照顧,財政狀況不好。裁判官反駁王獲發牌時應知悉有關法例,而法例原意保障海外員工不受剝削,外傭本身的工資已微薄,王卻超收逾三十倍佣金,案情嚴重。惟考慮王初犯及有悔意,又願當庭賠償逾2,500元給事主,終判其罰款 9,000元。王聞判後稱罰款「非常公平」。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批評罰款過輕,對非法中介阻嚇不足,又透露曾接觸12名被濫收佣金的外傭,呼籲外傭及僱主報案。

勞工處歡迎判決,指接獲5宗外傭被金聯濫收佣金的投訴,涉款由3,000元至2.6萬元不等,但部分個案因證據不足或投訴人失聯而無法跟進。金聯是今年第四間因濫收費用或無牌經營被定罪的職業介紹所;去年則有9間中介公司被檢控。

責任編輯:王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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