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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收黎水案 官拒押後訊

2016-06-24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收取「禍港四人幫」之一、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未有按正常程序向立法會申報,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24日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身為立法會議員,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處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控方在庭上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但辯方反對,聲稱控方「濫用司法程序」、涉「政治檢控」,又稱將考慮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要求將案件押後兩周及留待東裁再訊, 但遭裁判官拒絕,最終案件押後至7月8日到區域法院審理。

60歲的梁國雄23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控罪書指他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在香港,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處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

案件暫時有6名證人,包括5名市民及1名廉署人員,另有2,071頁證物文件及6隻數碼光碟,光碟內容長達15小時7分鐘。

辯方死撐轉介是濫用程序

梁國雄24日上午在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范國威以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副主席黃浩銘等陪同下,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梁國雄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在庭上讀出控罪後,他平靜地表示「明白」。

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即時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期間,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文浩正提出反對,申請將案件暫時留待裁判法院,並押後兩星期再訊。他解釋,被告剛被落案,前日才收到相關文件,需時閱讀及進一步索取大律師意見。

文浩正續稱,控方申請將案件即時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是濫用司法程序,更以梁國雄將受「政治檢控」及「有動機地檢控」,未能得到公平審訊為由,稱可能會提出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所以認為若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成功,則毋須轉介更高級別法院審理。

長毛粉庭外與石房有罵戰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一一反駁文浩正所言,指案件現階段轉介區域法院,並沒有對被告造成任何不公。根據《裁判官條例》規定, 裁判官在律政司司長或其代表提出申請後,須作出命令,將有關的控罪或申訴移交區域法院,所以他必須轉介案件,又決定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到區域法院審理,屆時梁國雄需要答辯。

梁國雄獲准以原有條件、3,000元現金擔保。他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時,在庭外重申控罪中的25萬捐款是他代社民連收取,所以不覺得需要申報。在梁國雄發言期間,「忠義民團」成員石房有「踩場」,高聲大罵:「長毛,扮死狗啊?」未知是否講中要害,梁國雄的支持者均忍不住指罵還擊,最終在警方調停下,石房有合作離去。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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