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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屍檢出新變數 涉案警察建議更換鑒定機構

2016-06-25

【文匯網訊】據法制網報道,25日,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師錢列陽、公孫雪向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遞交《法律意見書》,提出「因鑒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相關法規、網傳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資質存疑」,建議檢察機關更換鑒定機構。

自5月13日雷洋案件啟動屍檢程序後,雷洋屍檢結果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這一結果將直接關係到該案件的定性。就在人們根據「專家預計的30左右出結果」而判斷該結果即將出現時,今天(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師錢列陽、公孫雪向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遞交了一份《法律意見書》,提出「因鑒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相關法規、網傳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資質存疑」,建議檢察機關更換鑒定機構。

在這份《意見書》中律師提出:邢某涉嫌瀆職犯罪一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根據雷洋家屬的意願,委託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屍檢鑒定,雷洋家屬及其委託的專家輔助人在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派員監督。辯護人認為,本案法醫鑒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了刑事訴訟法規定,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已經不具備中立性,難以排除干擾開展鑒定;同時該機構雖有鑒定資質,但歷年來開展業務已經積累了一些爭議糾紛,從專業技術角度看,難以保證鑒定工作質量。

錢列陽告訴記者,今年6月份,邢某家人委託他代理邢某的案件後,他已經會見了當事人,並到案發現場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實地觀察。由於目前案件還處於偵查期間,案件的具體細節尚不清楚,但為了把這一全國關注度極高的案件辦到沒有瑕疵,在目前尚未接觸到實體案情時,應確保程序上沒有瑕疵。

錢列陽進一步說道,在指定鑒定機構時,涉案警察還沒有聘請律師,所以指定鑒定機構時沒有涉案警察的聲音是正常的,但目前既然已經委託了律師,律師就有義務從程序上做到沒有瑕疵。對於網絡上傳言鑒定機構法律資質存疑一說,錢列陽表示,由於他們都是隨後接手的案件,與鑒定機構不存在任何關聯,如果網絡傳言屬實,那麼就存在3個層面的問題:鑒定人資質、鑒定機構資質和鑒定結果是否有效的爭議,為了確保以後進入法庭審理階段不再因鑒定機構存在爭議,建議檢察機關應依法更換司法鑒定機構。

隨後,記者撥通了雷洋代理律師陳有西的電話,就下午錢列陽律師建議更換鑒定機構的情況詢問其是否知情,陳有西表示並不知情,並表示不對此事發表任何看法。

責任編輯:姚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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