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封面新聞報道,記者獲悉,近日備受矚目的人大碩士雷洋意外死亡事件有了最新進展。雷洋的屍體將在5月13日,也就是今天下午正式開始屍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張惠芹教授接受雷洋家屬的委託,經檢察院審批,擔任專家證人。
張惠芹說,她是今天凌晨專程從內蒙海拉爾趕回北京。作為專家證人,她將全程見證雷洋屍體檢驗的全過程,「不負重托,不辱使命!」
今天下午1點50左右,封面新聞記者聯繫上了張惠芹,她表示已經趕到鑒定機構,屍檢工作即將開始。
據瞭解,張惠芹今年65歲,現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醫專業教授、二級警監,享受公安部特殊津貼,在法醫領域享有盛名。
法醫胡志強:最快幾天就可出結果
屍檢要經過哪些程序?主要檢查哪些方面?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專訪了北京某司法鑒定機構法醫胡志強。此前,在念斌案、林森浩案等一系列重要案件中,胡志強曾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在業內,「有專門知識的人」也被稱為專家輔助人(專家證人)。
據胡志強介紹,家屬可以自己到屍檢現場,也可委託專家輔助人作為顧問到現場監督屍檢。
封面新聞:什麼是第三方鑒定機構?
胡志強:以前在訴訟中,如果涉及到技術活動,都是通過鑒定來完成。大多數鑒定機構都隸屬公檢法體系。這就意味著,會出現從自偵自鑒,到自檢自鑒,再到自審自鑒的局面,這種設置是不合理的。
按照國際經驗,司法鑒定與偵查、審判之間都是獨立的訴訟活動。因此在2005年,全國人大通過了《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規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但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可設立鑒定機構,同時允許成立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
但這個決定只解決了法院系統的鑒定機構鑒定職能剝離,公安、檢察機關的並沒有剝離。
封面新聞:在雷洋案中,為何需要選定第三方鑒定機構?
胡志強:在雷洋案中,由於當事人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死亡,可能涉及到警方的瀆職犯罪,因此公安機關內設的法醫鑒定機構應當迴避。
封面新聞:家屬可以選定鑒定機構嗎?
胡志強:一般來講應該是檢察院牽頭選擇鑒定機構,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由於家屬對檢察院選擇的鑒定機構不信任或者是因為案件的敏感性,可以由家屬指定符合條件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在與檢察院確認後,由檢察院進行委託。
封面新聞:屍檢一般會進行哪些檢驗?
胡志強:正常來講,要做屍表檢驗、解剖檢驗、毒物分析檢驗、物證檢驗、病理學檢驗等。
封面新聞:一般多長時間能出結果?
胡志強:要根據具體的案子來看。如果有明顯外傷,一般幾天時間就可確定死因。如果需要做病理學檢查則時間較長,要把死者的臟器取出,泡在福爾馬林裡進行組織固定,這個過程需要10天到15天,然後將變硬的器官切成薄片進行檢查。整個過程需要20天到30天。
封面新聞:屍檢過程中,家屬可以在場嗎?
胡志強:可以。屍檢過程中,檢察院會進行監督。屍檢過程會全程錄像。家屬可以到屍檢現場,也可以委託「有專門知識的人」作為代表到現場監督屍檢。
封面新聞:您曾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
胡志強:「有專門知識的人」也叫專家輔助人。2013年1月1日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制定了「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訴訟的新規則。因為很多案件都會涉及到技術性很強的鑒定問題,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庭審等訴訟活動,有利於查明事實。
從司法實踐來看,有專門知識的人還可以出現在法庭,也可以提前參與到屍體檢驗等鑒定活動中。
封面新聞:如果家屬委託「有專門知識的人」,就相當於家屬的技術顧問?
胡志強:對。
封面新聞:屍檢完成後,需要提交哪些東西?
胡志強:屍檢報告以及附件。附件包括屍檢過程的照片及影像資料、檢驗分析的質譜圖、DNA圖譜等。附件資料要全部存檔,在案件需要時可隨時調取。
封面新聞:在您看來鑒定證據起著什麼樣的作用?
胡志強:人怎麼死的,必須要靠鑒定說話,不是誰說他怎麼死了就怎麼死了。在雷洋案中,必須要通過科學的鑒定手段查清死因。一個無懈可擊的判決應當做到物證為「王」,而不是口供為「王」。犯罪嫌疑人不說話,也能定罪,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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