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馬靜 北京報道)寧波警方5日向赴京磋商兩地通報機制的特區官員通報表示,林申請取保候審返港後公開表示不會返回內地,公安機關也無法與其聯繫,已經違反內地刑訴法取保候審規定,警方敦促其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寧波警方強調,林所稱的監視居住期間遭受非人待遇並不屬實,在港期間亦沒有被跟蹤和操控。
寧波警方通報表示,2012年9月28日,林榮基因非法攜帶24件出版物入境被羅湖海關行政處罰後,為逃避監管,林榮基等人採取偽裝封面等手段,將內地購書人通過網上、電話購買書籍從香港直郵給購書人或者先郵寄給林在內地的女友胡某等人再轉寄給購書人,並通過內地銀行賬號收取書款。至案發,林榮基通過胡某轉寄出版物達368單,相關賬號收取書款達40萬元。
2016年3月21日,寧波警方對林榮基解除監視居住並取保候審,林榮基要求公安機關為其工作生活提供必要幫助。6月2日,林榮基在韶關提出返港處理個人相關事宜,並保證遵守取保候審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同意其返港。
6月16日,尚處於取保候審的林榮基在香港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不會再返回內地」,公安機關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繫。寧波市公安局表示,林榮基的行為已違反中國刑訴法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敦促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拒不返回,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林榮基在港稱自己在被監視居住期間,遭受非人待遇。寧波警方對媒體表示,林榮基在被監視居住期間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他們在向港府通報的視頻顯示,林當時精神狀態良好。 林榮基聲稱自己的案件由中央專案組偵辦,對此,寧波警方也予以否認,稱這是一起涉及非法經營的普通刑事案件,自始至終都由寧波市公安局立案偵辦。
林榮基還稱自己返港後被內地公安機關跟蹤控制,寧波警方也回應稱,並不存在上述問題,根據內地相關規定,林榮基向辦案機構及時報告個人相關情況即可。
有媒體質疑內地警方無權調查林榮基案,寧波警方5日表示,林榮基等人非法犯罪行為地部分在內地,結果也在內地,因此內地公安機關有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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