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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年初一帶刀到旺角被控

2016-07-05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18歲港大歷史系男生,今年大年初一在旺角街頭被警員截查,在其身上搜出萬用刀、摺刀及摺鉗,同日晚上旺角爆發暴亂。該名港大生其後被落案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在庭上並沒透露案件是否與當晚暴亂事件有關。裁判官將案押後下月22日進行預審,其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

被告吳卓恆、18歲,港大歷史系一年級學生。控罪指他今年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一處公眾地方,管有一把萬用刀、一把摺刀及一把摺鉗。辯方表示被告有需要徵詢法律意見,需時閱讀相關文件。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同意讓被告保釋,其中一項保釋附帶條件是要遵守宵禁令,即每天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6時需留在家中,不得離家外出。

根據網上資料,吳為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歷史系系會主席,今日案件提堂時,現任香港大學學生會主席孫曉嵐亦有陪同被告到庭。

今年大年初一晚,當局在旺角鬧市取締街頭熟食小販,觸發一場近年罕見的嚴重暴亂,以本土派為首的搞事者向警員投擲磚頭及玻璃樽,又到處放火焚燒雜物擾亂社會安寧,市民人心惶惶,社會各界包括泛民政黨無不加以譴責。事後警方拘捕多名涉嫌參與暴亂人士,迄今警方共拘捕82人,部分人被控以暴動罪或煽動暴動罪名。

此案發生的日子及地點,與旺角暴亂相同,惟控方在庭上沒有透露案件是否與當晚的暴力衝突有關。

責任編輯: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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