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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經理人酬金貴5% 小業主嗌苦

2016-07-10

【文匯網訊】(記者 陳敏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與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等人10日到港鐵總部請願,要求港鐵調低物業管理經理人酬金至5%。周浩鼎指出,一般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經理人酬金約3%至5%,惟港鐵收取高達8%至10%,服務水準卻未見相應提高;而收費與開支掛勾,也令小業主無所適從,必須立即糾正。

葛珮帆周浩鼎請願促下調

港鐵享有鐵路沿線物業發展權的政策優勢,不只可在出售物業項目賺取龐大收益,更在不少物業公契中列明負責物業管理,額外賺取物業管理經理人酬金。葛珮帆、周浩鼎10日聯同多名區議員、地區幹事及港鐵上蓋物業的小業主,到港鐵公司總部請願,要求港鐵公司調低物業管理經理人酬金。

周浩鼎指出,港鐵在物業發展已賺取了龐大收益,在物業管理工作上還透過各種規定賺取不合理收益,對小業主並不公平。他解釋,一般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經理人酬金約3%至5%,惟港鐵收取高達8%至10%,而且收費與開支掛勾,開支愈高,經理人酬金會愈高,令小業主無所適從。

民建聯荃灣區議員林琳表示,曾接獲多名環宇海灣居民投訴單位有多處質量問題,要求作為物業管理經理人的港鐵公司負責,惟交涉一年,對方始終未能解釋,連基本的「執漏清單」也欠奉,質疑對方根本無心處理。

負責跟進日出康城的民建聯社區幹事胡綽謙亦表示,接獲居民投訴指設施損毀多年,港鐵一直拖延未維修。他指出,小業主雖可透過業主大會更換管理公司,但在不少物業中,港鐵是最大業權份額持有人,甚至持有過半業權份額,對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或更換管理公司等重要議題起決定作用。由於法團無法制衡港鐵公司,有小業主訴苦稱「被㩒住搶」。

葛珮帆表示,民建聯要求港鐵立即將物業管理經理人酬金下調至5%,並研究將物業管理人酬金與開支脫鉤,參考其他物業管理公司的做法,以定額方式收取酬金,以免出現開支愈大,酬金愈高的不公現象。而就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或更換管理公司等議題,民建聯要求港鐵不行使投票權,以免出現利益衝突,還小業主管理主導權。

責任編輯: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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