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李望賢深圳報道)內地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遞增,前海法院首批13名港籍人民陪審員日前正式宣誓就職,其中2名港籍人民陪審員在下午參與了案件審理,完成首次履職,利用專業優勢,促進矛盾糾紛化解,也為內地綜合性司法改革探索邁出重要一步。
據悉,前海法院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集中管轄深圳市內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審商事案件,受理的涉港澳台及涉外案件占案件數六成以上,去年2月2日前海法院開始受理案件以來,受理涉深港案件1185件,占總案件數的48.1%。因此前海法院一直積極引入港籍陪審員制度,從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中選任陪審員,隨機參與案件審理。
關俊華:望促進對兩地法制的互相瞭解
首批港籍人民陪審員年齡從29歲到49歲,分別來自金融、科技、文化產業、公共事務等專業領域,全部畢業於香港或海外大學,普遍知識素養較高,對涉案香港或域外當事人的交易習慣、行業情況也較為瞭解。深圳南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令格宣讀任命文件並向各位港籍人民陪審員頒發任命書,前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聞長智帶領全體港籍陪審員向國旗宣誓。
當天下午,關俊華、羅偉雄兩位陪審員參加一起涉港的商事案件審理,完成首次履職。關俊華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表示,港人在內地投資越來越多,難免發生糾紛,而香港和內地的法制不同,很榮幸能作為第一批港籍人民陪審員,希望通過交流,加強對彼此法制的瞭解,促進糾紛化解。他指出,尤其是在前海,深港合作受到重視,對港人是一個利好消息。
羅偉雄是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聯合主席,他表示,首次參與審案,見到雙方當事人代表在法庭暢所欲言,非常透明公平,超出之前的想像。作為一個人民陪審員,看到國家司法改革下法庭一些新的安排,是很好的體驗,希望能讓更多港澳台同胞知道。
前海法院院長聞長智指出,選任港籍陪審員制度是前海法院推進綜合性司法改革的特色制度之一,也是人民陪審員制度在前海深港合作區及前海法院運行的創新體現,港籍陪審員能以專業知識與生活經驗,使前海法院在處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更好地與國際商事裁判的理念、規則及慣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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