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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姦親女迫墮胎 獸父囚12年

2016-07-27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53歲父親17年前當親生女兒年僅12歲時開始侵犯她,當女兒15歲時發覺懷孕,獸父買中藥給她墮胎,直至2003年女兒18歲時才停止侵犯。女兒一直啞忍,惟去年父親竟說「喺你結婚前,我仲想要」,再提出性要求,女兒終向教會輔導員求助揭發事件。獸父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施用藥物意圖促致流產罪名,27日被重判入獄12年。

現年54歲的被告報稱無業,控罪指他1998年10至11月某日,及在2003年6月某日強姦其親生女兒。他又承認在2000年12月某日,向女兒施用毒藥以促致她流產。

事主X現年30歲,其心理創傷報告指她出現逃避行為,認為自己污穢、低人一等,自我價值觀低,並與男性交往出現問題,有關症狀在長大後雖有減退,但仍對母親未能保護她感失望,X現正接受風雨蘭的輔導。

官斥獸性行為令人髮指

法官在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髮指的亂倫事件,指斥被告身為事主親父,其獸性行為令人難以置信,不止一次強姦女兒,並且因姦成孕,發現她懷孕後,罔顧會對她生命造成危險,使用中藥促致她流產。而心理學家報告指,被告仍試圖將責任推卸在女兒身上,稱女兒沒有拒絕他,法官指被告沒有真正的悔意。

法官對事主的悲哀及不愉快經歷實在感到痛心,並指這痛苦經歷對她一生定有不良影響。

法官亦提及,事主母親知道事件後竟沒有做任何事去保護女兒,間接縱容丈夫繼續其獸性行為。另外,被告有些強姦行為更在年幼兒子目睹下進行,罔顧其行為對女兒及兒子產生嚴重後果的可能性。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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