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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故意瞞報災情將被追責

2016-08-01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民政部部長李立國1日說,地方各級民政部門應按要求及時、準確、規範統計上報災情,對故意瞞報災情,造成惡劣後果和嚴重不良影響的,應按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追究責任。

李立國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民政系統防災救災工作視頻會議上表示,要清醒認識到,在新媒體、自媒體普及條件下,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防災救災工作情況下,在人民群眾加強監督和維護合法權益中,瞞報災情是會被揭穿的,是要遭受舉報批評的。

他說,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災情報送工作,確保制度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避免遲報、漏報災情,杜絕瞞報災情。上報災情和發佈信息,一定要及時報、主動報、準確報,不要被動報、滯後報。

對於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突發性重特大自然災害,尤其是造成災區交通、電力、通訊中斷的情況,李立國指出,各地應迅速組織力量就此開展災情核查工作。災情穩定後,應當及時評估、核定並按有關規定發佈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責任編輯:姚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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