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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選舉主任有權要求簽確認書

2016-08-01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有鼓吹和推動「港獨」人士被選舉主任取消提名參選立法會的資格,連日以來被反對派「大造文章」,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選舉主任獲《選舉條例》授權,要求參選人提供資料證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擁護基本法。他稱,若有人拒絕簽署確認書,又或挑戰確認書的合法性的話,應先挑戰《選舉條例》第40條。

湯家驊1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確認書是根據《選舉條例》第40條,即要求參選人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擁護《基本法》制訂,若有人反對和挑戰簽署確認書,應先挑戰《選舉條例》第40條。他又質疑,被取消提名資格的參選人提出司法覆核的勝算,因為提出司法覆核的前題,就是必須沒有其他法律途徑可以介入,因此,若不滿選舉主任的決定,應提出選舉呈請。

湯家驊又指,從今次的提名安排,顯示出中央政府開始質疑,香港反對派口中不承認「港獨」,但骨子裡就是支持「港獨」,這並非好的現象,更令人擔心將會影響到,中央政府與反對派之間的關係,和重啟政改的機會。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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