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四川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成雲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李成雲簡歷:
李成雲,四川廣安人,1955年5月生,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3月參加工作,四川省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中共十六大代表,八屆、九屆省委委員,省九屆、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曾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因涉嫌違紀,於2011年9月29日被免去四川副省長職務。
197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4年3月參加工作。大學普通班學歷。
1974年3月為四川省廣安縣人民法院陪審員。
1975年1月為官盛人民公社水稻技術員。
1975年9月至1978年8月在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機械學院)工業電子自動化專業學習。
1978年8月為四川省機械工業廳助理工程師,主任科員。
1988年12月任四川省機械工業廳規劃發展處副處長(其間:1991年3月至1992年3月掛職任萬縣副縣長)。
1992年4月任四川省機械工業廳廳長助理(其間:1992年6月至8月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第一期市場經濟高級管理人才培訓班學習;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掛職任成都三電股份公司副總經理)。
1993年10月任四川省機械工業廳副廳長。
1996年2月任四川省機械工業廳長(其間: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0年5月任四川省經貿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1年1月任德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年6月任四川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省國資委主任。
2008年1月27日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2011年9月27日,因涉嫌違紀,決定免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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