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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發治超意見:雙排運輸車嚴禁進高速

2016-08-19

【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18日,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對下一階段治超提出全面部署以及《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標誌著我國對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的治理進入新階段。根據新規,自9月21日起,嚴禁雙排車輛運輸車進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普及標準貨運車型。

擅自拼改機動車將嚴處

據瞭解,2004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但近期在局部地區,貨車超限超載現象還較為突出。

《意見》提出,加強車輛生產和改裝監管,生產、銷售拼裝或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依法嚴厲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無證出廠及貨證不符行為,暫停或撤銷違規車輛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機動車維修企業從事貨車非法改裝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對此,交通部將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

今後治超統一執法標準

《意見》明確,今後治超將統一車輛限載執法標準。取消車貨總重超過55噸、平均軸載超過10噸和載貨超過車輛出廠標記載質量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稱重。

對經檢測確認超限超載的車輛,由公路管理機構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路管理機構開具的稱重和卸載單,依法進行處罰、記分後放行。

對堵塞交通、強行沖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及時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罰款禁與部門保障掛鉤

《意見》要求加強道路運輸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超限超載行為建立信用記錄,將運輸企業相關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交換平台和「信用中國」網站,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探索實行超限超載車輛保險費率上浮制度。

《意見》還要求清理和規範涉企收費,清理涉及道路運輸企業和駕駛人的各類收費項目,堅決杜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

同時,保障治超執法經費。嚴禁將罰沒收入同部門經費保障掛鉤。

單排運輸車兩年整改完

據瞭解,全國汽車物流企業約有300家,共有車輛運輸車3萬—4萬輛。

據交通部運輸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內車輛運輸車普遍嚴重超載,80%以上的市場運力是「雙排車」。國家標準車型可裝載汽車6—7輛,非法改裝的「雙排車」卻可裝載21—24輛。

而新標準車型裝載量為8-10輛,長度限值22米。9月21日後,雙排車輛運輸車將嚴禁進入高速公路,單排運輸車也將在兩年內整改完畢。同時,加強貨車營運資質清理,規範普通貨物、大件貨物和危險貨物營運資質分類許可。禁止大件運輸專用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

>>專家

此次治超突出源頭治理

「《意見》的重點是追求源頭治理,要求標本兼治。」交通運輸部交通幹部管理學院教授張柱庭告訴記者,目前全國治超工作已步入常態化治理階段,但以往對生產、改裝、銷售、登記等環節的治理並沒有跟上。這是《意見》出台的第一背景。

張柱庭說,按照一帶一路戰略,中國宣佈加入《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公約》,明年開始允許國外的貨運車輛進入中國,中國貨車也可以走出去。但中國的車輛製造標準和國際不一致。國際載重標準最大49噸,我國是55噸,結果就是我國的載重貨車走不出去,不利於我國製造業走出去。因此,《意見》修改了車輛的外廓尺寸、軸載質量標準。這是第二個背景。

第三個背景是,我國正在建設誠信體系,所以交通行業把貨運超載超限問題,納入國家的誠信體系建設中,將來被認定非法生產改裝運輸的企業和當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購車、辦保險、乘坐飛機等高消費將被限制。

>>鏈接

4座治超站將年內投用

記者從市交通委獲悉,本市始終保持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高壓態勢,超限率多年保持在1%左右。

2016年,北京將以解決巡輔警、武警執勤環境和生活工作環境為重點,推進首都外圍治安查控防線二期建設,開展湯河口站、北務站等17處綜檢站改造,同時,編製並發佈新一輪公路檢查站建設規劃和綜檢站設計標準,啟動京台站、將軍關站等站建設的前期手續,完成徐尹路站、雲蒙大橋站、燕山站等站主體工程,完善辛莊站、興禮站、白廟北站、小甸屯等站治超設施,年內投入使用。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下半年,北京將統一開展一次全市性的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

>>名詞解釋 「超限」和「超載」

據交通運輸部公路局路網管理處處長陶漢祥介紹,長期以來,交通超限和公安超載的認定標準一直沒統一,不僅公眾較難理解,在聯合執法中也因為認定標準不一樣,處理較為複雜。

超限:平均軸載不超過10噸,車貨總重最高不超過55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是指車輛及其載運物超過公路路面、橋樑、隧道等公路基礎設施的限重、限高、限寬、限長的規定,具體的超限標準依據公路的設計承受能力技術參數確定,治理車輛超限的主管部門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超載:載貨不超過車輛出廠標記載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載是指汽車載客時超過核定的人數;載物超過核定的載質量,載物的長、寬、高違反裝載要求。超載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性能承載力,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行車安全性,治理車輛超載的主管部門是公安機關。

責任編輯:夏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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