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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起開查「沖綠燈」

2016-09-01

【文匯網訊】(記者 古寧 深圳報道)深圳市交警局稱,9月1日起啟動「沖綠燈」查處,正式對深圳首批21個路口開展執法,嚴查「沖綠燈」違法行為。其中,暫定9月1日至9月7日為宣傳過渡期,對車輛「沖綠燈」違法行為進行宣傳教育。9月8日至9月17日,執法交警對車輛「沖綠燈」採取現場口頭警告的方式,不處罰。而從9月18日起,交警在全市道路全面啟動「沖綠燈」查處。

記者瞭解到,啟動查處後,深圳交警將加大警力投入,組織路面執勤民警、高峰值守警力、鐵騎巡查警力等全部警力。除此之外,深圳交警還將在路口增設專用電子警察,對「沖綠燈」違法進行自動抓拍;同時還將使用視頻探頭、無人機等科技設備,對「沖綠燈」違法進行取證查處。

「沖綠燈」是指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即使在綠燈狀態下,也不得進入路口,違規強行進入的,即是「沖綠燈」。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的,處300元罰款。一年內有3次的,從第3次起每次處500元罰款。

不過,深圳市交警局也稱,因服從交通警察或者警務輔助人員的指揮,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將不認定為「沖綠燈」;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而駕駛車輛進入路口的也不認定為「沖綠燈」。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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