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黃石市紀委昨日通報陽新縣洋港鎮「4·15」較大瓦斯事故查處情況,該事故造成3人死亡,陽新原縣委書記童金波被免職,目前正接受黃石市紀委立案調查,縣長王建華被責成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據湖北黃石紀委網站報道,通報指出,2016年4月15日10時,陽新縣洋港鎮非法小煤窯「協泰井」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49萬元。事故發生後,協泰井蓄意瞞報事故,陽新縣委縣政府遲報事故76小時。經調查認定,陽新縣洋港鎮「4·15」較大瓦斯事故是一起嚴重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經查明,協泰井屬應關閉礦井,未取得任何證照,長期非法生產經營,長期危險開採,且安全管理混亂。陽新縣、洋港鎮黨委政府、國土、安監等部門相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力,執法不嚴,導致協泰井非法生產、違法開採長期存在,直至事故發生。
此次事故發生後,共有20名黨員幹部受到處理,其中1人被公安機關逮捕,5人被檢察機關以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4人受到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除20名黨員幹部之外,包括礦主在內的3名承包人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陽新縣原縣委書記童金波接到關於「4·15」較大瓦斯事故的報告後,指示待事故情況查明後再上報,致事故遲報76小時,涉嫌違反組織紀律。2016年5月,童金波被免去縣委書記職務,目前正接受市紀委立案調查。陽新縣縣長王建華因對全縣非法小煤窯打擊取締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被責成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由於履責不力,陽新縣副縣長楊永旺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陽新縣委常委、副縣長梅向陽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陽新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姜超被責成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涉嫌犯罪的6名黨員幹部中,洋港鎮崩山村村委會主任柯尊富作為協泰井承包人之一,參與協泰井非法開採經營,並在事故發生後逃匿,8月10日被陽新縣公安局以涉嫌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予以逮捕;洋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黃修斌,洋港鎮人大副主席陳敬海,陽新縣洋港國土所所長袁永軍,陽新縣國土資源局監察大隊中隊長鄭向陽,陽新縣安監局洋港安監站(現為龍港安監站)站長陳敬棟等5人因對非法煤礦打擊取締不力、對協泰井非法開採行為沒有採取有效措施等,均涉嫌瀆職,被陽新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其中,黃修斌還涉嫌多次收受非法煤礦主所送禮金。
除上述11人外,洋港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楊前友,陽新縣安監局副局長伍箴文,陽新縣國土資源局監察大隊大隊長李朝亮等7名黨員幹部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等處分。陽新縣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俞永佳,陽新縣安監局局長梁再華除存在失職行為外,還因涉嫌其他違紀問題,正接受組織調查。
洋港鎮「4·15」較大瓦斯事故暴露出部分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單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日常監管嚴重缺失缺位。部分黨員領導幹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有的敷衍塞責,搞變通執法;有的濫用職權、搞權錢交易;有的心存僥倖,搞遲報瞞報。對他們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彰顯了從嚴從緊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全市各級各地方黨委政府、部門單位和廣大黨政領導幹部要從本案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履職盡責,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明確責任擔當,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落實的責任體系。各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轉變作風,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重點,敢於碰硬,嚴格執法,堅決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保持執紀問責的高壓態勢,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措施不力、工作不實的部門單位要嚴格問責、嚴肅處理,對事故背後的失職瀆職行為和腐敗問題,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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