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深圳開出首張「沖綠燈」罰單

2016-09-18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古寧 深圳報道)從9月18日開始,深圳市交警局對「沖綠燈」的違法行為正式處罰。當天上午,首張沖綠燈罰單開出。 深圳交警表示,對於沖綠燈行為三次以下的,每次處罰三百元,對於三次以上衝綠燈的,每次處於五百元罰款。

深圳從9月1日起啟動「沖綠燈」查處,9月1日至9月7日為宣傳過渡期,9月8日至9月17日,執法交警對車輛「沖綠燈」採取現場口頭警告的方式。而從9月18日起,深圳交警全面啟動「沖綠燈」查處。

南山交警執勤人員預計,高峰期時從留仙大道轉塘朗山隧道東轉南方向易發生「沖綠燈」情況。當天上午,一輛白色車輛涉嫌沖綠燈被攔下。該司機表示對沖綠燈行為表示不知情。「知道今天沖綠燈處罰,但對一些細節不太清楚。」該司機表示,剛才轉向沒有給交通添堵。之前考的駕駛證沒有這項培訓,建議今後的駕駛證考試增添沖綠燈這項培訓。

「沖綠燈」是指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即使在綠燈狀態下,也不得進入路口,違規強行進入的,即是「沖綠燈」。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的,處300元罰款。一年內有3次的,從第3次起每次處500元罰款。

責任編輯:李可為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