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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政協原主席錢芳莉被「雙開」

2016-10-18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省紀委18日通報, 日前,經省委同意,省紀委對珠海市政協原主席錢芳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研究決定並報上級批准,決定給予錢芳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原組長劉志偉亦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廣東省紀委稱,經查,錢芳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錄用、調動、提拔多名親屬;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務影響幫助親屬低價購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錢芳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念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錢芳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錢芳莉,女,1954年10月出生,安徽安慶人,1974年5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錢芳莉進入華南師範大學工作,之後任華南師範大學黨委組織部部長。2004年,錢芳莉調往珠海工作,歷任珠海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等職。2012年1月,任珠海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珠海市委委員。6月8日,據廣東省紀委消息,廣東省珠海市政協主席錢芳莉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責任編輯: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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