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青症雙邪」游蕙禎和梁頌恆本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儀式上,展示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港獨」橫幅,更以粗言穢語及「支那」此侮辱性字眼辱國辱華,引起各界強烈抗議和嚴厲譴責。
律政司及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均認為,兩人在首次宣誓時已屬於忽略及拒絕作出誓言,明顯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意圖挑戰和攻擊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已宣示了他們不會向特區效忠或擁護香港基本法,而此舉已令兩人喪失了議員資格,主席不應再容許兩人宣誓。
與此同時,社會各界過去均展示出強烈的反對聲音,狠批兩人視法治精神如無物,更肆無忌憚地借機宣揚鼓吹「港獨」,踐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反港獨」關注組隨即發起網上聯署,譴責游蕙禎、梁頌恆的侮辱及歧視言論,要求二人公開道歉及立法會解除二人職務,短短幾天已有逾百萬網民於網上聯署響應。因此,游梁二人不論在法理上、民意上都得不到支持,有關當局應依法罷免兩人的議員資格。 ■記者 鄭治祖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於立法會宣誓時,公然以「支那」辱國辱華,更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港獨」橫幅,游蕙禎更在誓詞加入英文粗口,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上周向法院申請緊急聆訊。在入稟狀中,律政司已清楚表明游梁在宣誓時明顯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以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意圖挑戰和攻擊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已宣示他們不會向特區效忠或擁護香港基本法,認為兩人已是忽略及拒絕作出誓言,理應失去議員資格,因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安排兩人再宣誓,故要求法院頒佈他們兩人的議席已經懸空。高等法院已批准受理有關司法覆核,案件將於11月3日聆訊,證明是次入稟,是依法有據的。
游梁辱華爆粗宣「獨」蔑視國家
律政司在入稟狀分析司法覆核理據時指,梁頌恆無視勸喻,宣誓時拿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披肩,更將《聖經》放在左胸,按書的食指和中指交叉成十字,其手勢代表他正尋求上帝原諒,原因是他無在宣誓時講真心話。律政司又認為,梁說出「支那」兩字時,其輕忽的語氣與起初宣誓時莊嚴的態度截然不同。
游蕙禎則在宣誓時,夾雜粗口將China讀成「支那」,並宣稱會效忠「香港民族」,律政司批評兩人的言行屬「侮辱、冒犯及無禮」,蔑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對宣誓表達嘲諷,理應因此失去議員資格。
兩人「毫無懸念」應失議員資格
入稟狀又提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沒有權力去批准兩人再宣誓,指有關決定是越權,又指兩人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中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中訂明,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該人必須離任或被取消就任資格。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當日在法庭上指,游蕙禎及梁頌恆明顯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以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指兩人本月12日宣誓時,有意圖挑戰和攻擊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已宣示他們不會向特區效忠或擁護香港基本法,認為兩人毫無懸念(no room for doubt)應失去議員資格。
他強調,若容許兩人再宣誓,會向公眾和世界發出信息,即使不擁護香港基本法亦可擔任立法會議員,而有關宣誓會影響其後審議法案、投票甚或發言的權利,社會亦會對此感到混淆。
莫樹聯又謂,今次案件完全是宣誓問題,只要兩人根據法律要求宣誓就可輕易避免,而他們的蓄意行為為所有人帶來麻煩,是他們咎由自取。
特區行政長官和律政司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案,近日再向法院提交修訂的入稟狀,指梁頌恆及游蕙禎是忽略及拒絕作出誓言,因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安排兩人再宣誓,故要求法院頒佈他們兩人的議席已經懸空。
宣誓須按基本法要求否則無效
修訂的入稟狀詳細闡述,為何游蕙禎和梁頌恆是明知宣誓的模式及要求,仍然作出當日的表現,認為足以裁定兩人拒絕宣誓。當中包括在9月20日,立法會秘書處傳閱了文件,提醒所有候任議員必須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亦表明根據議事規則第一條,所有議員必須完成宣誓,才能出席會議或參與投票。
10月7日,秘書處再傳閱另一份文件,解釋宣誓的詳細程序及安排,及宣誓的形式和態度,包括讀出誓詞所有字眼,誓詞亦會放在架上。而10月11日,再有另一份文件,再強調宣誓要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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