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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出台直播新規:新聞直播需「雙資質」

2016-11-0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馬琳)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4日發佈《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如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和發佈者,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並在許可範圍內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學者指出,《規定》提出的「雙資質」制度,將最大程度遏制新聞侵權和虛假新聞的產生。

為整治網絡直播亂象,國家網信辦正式發佈了《規定》,其中涉及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與一般互聯網直播服務的規範要求,對於前者更為嚴格。

除了提出新聞直播需「雙資質」,《規定》還明確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對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發管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直播服務的,應當設立總編輯。

此外,《規定》要求,互聯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對直播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互聯網直播發佈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

責任編輯: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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