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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義正詞嚴 不容「港獨」暴力

2016-11-07

【文匯網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今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四條進行釋法,釋法一旦作出,就是具有不可抗拒的權威性,特區必須遵從。對此,本港各界人士認為釋法有助更好落實「一國兩制」和遏止「港獨」禍害,均給予支持。

然而,就在人大釋法前夕,本港「民陣」等反對派政治團體發起「反釋法大遊行」,數千人去到西環「中聯辦」門外聚集,到今日凌晨仍未肯離去。大批警員已在場戒備,必要時將會採取武力行動「清場」。

而更令人憤慨的是,這些遊行人士打著「維護特區法治」的旗號,干的卻是破壞法治的暴力惡行。他們在遊行途中突然改變路線,把目的地改為「中聯辦」,警方人員以違反「批准書」而予以勸止,但他們不理會警方勸喻,堅持違法遊行。

在去到西環之後,他們先後佔據了德輔道西和干諾道西的馬路和行人道,從兩面包圍「中聯辦」,不斷作出「反釋法」和針對中央的叫囂,其間警員奉召到場維持秩序,架起「鐵馬」將人群阻隔,但部分示威者竟然以暴力阻止執法,推撞警員,並且投擲膠樽等雜物,現場秩序大亂,警方不得不施放胡椒噴霧控制場面,搞事者打開「傘陣」頑抗。

而更有甚者,入夜之後,警方發現有人正嘗試撬起行人路上的地磚,並且搬來一些竹支,企圖重演今年大年初一晚的旺角騷亂,警方於是立即播音嚴詞警告,並表示已將相關人物的樣貌攝入鏡頭,作為日後檢控時的呈堂證供,要求聚集者立即離去,否則警方將會採取清場行動。但聚集人群未予理會,直至今日凌晨仍與警對峙。

事實是,發生在人大釋法前夕的這一幕暴力衝擊,不論是過程、動機還是後果,都是完全違法和絕對不能接受的,全國人大釋法,港人社會可以有不同看法,可以透過各種媒體和渠道表達意見,但是,以違法暴力方式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卻已完全超出了討論的性質和範圍,而是已經變質為一場違法暴亂和政治對抗。

而更為嚴重的是,由反對派掀起的這一場暴力對抗,要「暴」的是什麼?要「抗」的又是那裡?答案很明顯,他們要暴力衝擊的是特區法治,要瘋狂反對的是人大釋法,而這一切只能歸結為一個目的,就是反釋法、抗中央、撐「港獨」,而且以暴力為之。

試問在一個法治社會,這種公然違憲、違法和暴力的行徑是可以聽之任之、任由一小撮人狂踩「一國兩制」的「心口」嗎?如果這種公然鼓吹反對中央和分裂國家的行為可以在特區公然為之,試問「一國兩制」還有什麼不可逾越的「底線」?中央又何以遏止「疆獨」、「藏獨」、「台獨」等分離分裂勢力和面對全國人民?

事實是,全國人大釋法,於法於理有據,不容置疑、不容否定,更不容任何政治勢力包括「港獨」分子在中央堅強領導和「一國兩制」下,以暴力衝擊作為脅迫,一切企圖反對和阻止全國人大釋法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都必然會以失敗告終。

全國人大釋法,回歸以來有過四次,包括居港權和補選特首任期等,但以政治性質而言,則眼前這次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的釋法,其重要性和影響力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名副其實的「一錘定音」和不可抗拒。

此次人大釋法,「表面原因」是因為特區立法會出了梁頌恆、游蕙禎兩個不知死活的「小學雞」信口雌黃、「支那」亂誓,但實際上,問題的實質卻是有人企圖把「港獨」主張和聲音強行塞入立法會、塞入特區管治權力架構、塞入港人社會,實行以立法機關作平台,向全港、全國以至全世界「播獨」,「一國兩制」成了反對中央的「避風港」、高度自治成了分裂國家的「遮羞布」,試問這又豈是什麼立會《議事規則》和特區內部事務的問題?如果中央不出手、人大不釋法,這世間還有天理與公道?

因此,眼前事實是,有人膽敢以身試法,在特區立法機關公然「播獨」,當中央「沒到」,那麼,中央就只好讓他們嘗一嘗釋法的威力,領略一下什麼叫做主權、領土完整、國家安全不容侵犯和作為一個中國人起碼應有的一點自尊和自重吧!

全國人大釋法在即,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不可抗拒的權威性解釋,今後特區主要官員、議員依法宣誓不再存有任何爭議空間,「港獨」在架構內難有立足之地,特區立法機關和司法部門也可更有效運作、依法辦事,真是誰曰不宜、何樂不為!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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