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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領導生活待遇要有變化?先從政治局委員做起

2016-12-01

【文匯網訊】11月的最後一天,中央政治局開了個很重要的例會。其中有一項會議內容讓記者眼睛一亮:審議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

據公眾號政知局12月1日報道,回頭看看,十八大以來,這個話題已被高層多次提起,也引起坊間頗多關注。現在政治局「審議」說明了兩個問題:其一,白紙黑字的規定已經修訂出來,擺在中南海懷仁堂的會議室桌上;其二,等到這相關文件「審議通過」之後,那就要付諸實施了。

一切都是時間問題。

時間

這份文件的制定醞釀已久。

最早的源頭從何時算起,政知局說不好。但是十八大之後的「八項規定」應該能算是一個關鍵的時間節點。在這則短小卻影響深遠的新規裡,針對領導人待遇也提出了要求,比如嚴格遵守住房和車輛等工作和生活規定,出行一般不封路,等等。

2013年6月,按照教育實踐活動首先在中央政治局開展的精神,中央政治局專門花了6個半天開專門會議,聚焦作風建設和落實八項規定情況。正是這幾天會議,高層明確提出,要統籌制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公務接待、警衛、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準,切實解決違反規定和超標準享受待遇的各種問題。

四個多月後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表示要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並且接連提出「六不准」:

不准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准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違規配備公車,不准違規配備秘書,不准超規格警衛,不准超標準進行公務接待。

在那之後,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在接受政知局採訪時透露,有關部門在發給他的復函中表示,正對省部級幹部生活待遇規定進行修訂,黨和國家領導人生活待遇規定也正由有關部門研究修訂。

記得這則報道刊發後,在坊間引起不小的波瀾。而後兩年,央視《新聞聯播》播發消息,這份當時正「研究修訂」的文件已經到了最後的環節。

深化

根據昨天官方消息,此次「過會」的文件對黨和國家領導人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休假休息等待遇進一步作出規定。

相信大家看到的是新版文件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內容。不過,這些乾貨也很有嚼頭。官方消息說了,這些規定是對中央八項規定的拓展和深化。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是如何拓展、怎樣深化?

先比對一下「八項規定」和此次會議透露出的有關要求

基本上可以看出兩個特點:

其一,時隔四年的兩份文件有延續性。像出行,「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減少交通管制」;此次新版文件也提到「不能超標準配備車輛、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輕車簡從」。

其二,有些「八項規定」沒有的提法,在這次新版文件裡提到了。比如有關工作人員、有關休假的規定。

在政知局看來,不管是「八項規定」還是後來披露的多項黨內要求,都是一以貫之、一脈相承的,「拓展」也好、「深化」也罷,都是在中央定好的「基本盤」裡的充實和提高。

規定

相信大家都留意到,前面幾份文件裡都提到「按規定」。那麼,要按照哪一部規定?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查到1979年11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其中對高級幹部各方面待遇都有很詳細的要求和安排。

值得提醒一下,79年版的規定交代了其出台的初衷和動機——由於封建特權思想和資產階級思想的侵蝕,特別是林彪、「四人幫」的破壞和毒害,黨內有少數領導幹部利用職權,謀求私利,生活特殊,影響惡劣,引起人民群眾強烈不滿,使黨的威信受到損害。

從這個角度出發,並且「根據國家經濟情況並保證工作需要」,才制定出這份實操性很強的規定。

時隔37年提交審議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未來在出台之後將成為規範高層待遇的指導性意見。而新版文件的原則與79年版略有不同,官方的表述是「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適當從低」。

表述不同背後,說明了我們出台的規章制度,是有「時態」、有很強的針對性、是要奔著解決問題去的。這也正體現了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的「問題導向」。

換句話說,各位看著文件,腦子裡都能浮現出某些事件和反面典型的影子。

像這次提到的「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看過年度反腐大片《永遠在路上》的人們應該還記得,落馬的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就專門從湖南老家請了兩名廚師過來,還配了兩個保姆,其中一個保姆專門養寵物。

而按照79年版規定要求,部級官員只能「配備炊事員或服務員一人。如因特殊情況,經過批准可增加一人。」 像周本順這樣的待遇,明顯是違反中央規定。新版文件,就是要向有類似問題的更高層領導亮「黃牌」。

實施

考察多年來黨政運作模式,「試點」和「分步」是實操性很強的辦法。

拿最近的監察體制改革為例,選擇「中央信任」的三個省份先行試點。等積累經驗,條件成熟後,就全國大範圍推行。從試點到推廣,其實也是「分步實施」的過程。

有關領導人待遇,要「從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並分批實施。」

這很符合中央一貫的原則:打鐵還需自身硬,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相信這個文件實施之後,先從政治局委員做起,然後推廣到其他黨和國家領導人;先從現任領導人做起,然後推廣到包括退休領導人在內的高層。

其實眾多領導人也率先垂范,為之後的規定提供了好的樣本和借鑒。比如新版文件提到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退下來要及時騰退辦公用房」,此前就總結出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

2013年3月2日,離當年全國人代會開幕只有3天時間,新華社記者在即將卸任總理職務的溫家寶辦公室門外拍攝了一張照片。照片顯示,溫家寶身後書櫥中的大多數書籍已經被撤下裝箱,他基本上做好了騰退辦公用房的準備。

而沒在政府任職的中紀委書記賀國強比溫家寶更早搬離辦公室。據《鳳凰週刊》報道,2012年10月24日,賀國強在主持召開其任內最後一次書記辦公會後,便乘車離開,當時離十八大開幕還有十多天時間。

如今,新一屆中央也組成四年了。此時審議規範黨和國家領導人有關待遇等文件,將為未來的政治生態奠定一個更為堅實的基礎。

夯實這個基礎需要穩紮穩打。這次政治局會議特地強調了這一點,一方面要求有關方面要細化落實方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另一方面表示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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