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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報:軍隊停止有償服務一度遇阻

2016-12-04

【文匯網訊】據解放軍報報道,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是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這項工作關係軍地多方利益,政策性強,需要依法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堅決穩妥地落實好這一改革任務。

在軍隊涉及有償服務的行業中,空餘房地產租賃項目數量多、清理難度大。2016年5月,第54集團軍某旅被列為全軍停止空餘房地產租賃試點單位。該旅按照「堅決全面、積極穩妥」的總原則,力求「停止」的每步行動都有法律依據,最終與承租方於10月31日簽訂法院調解協議。希望這個旅的經歷,能對全軍部隊開展這項工作有所啟示。

困境

「停止」一度遭遇「冰火兩重天」

經上級審批,這個旅曾在2007年與駐地一家公司簽訂「以租代建」合作經營協議,隨後該公司在營區周邊出資建門面房,分租給了79家商戶。

今年3月,中央軍委印發《關於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活動的通知》,這項工作正式啟動。

聽聞這個消息,軍地雙方都為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作出的這項重大決策點贊。有官兵反映,營門口兩側的門面房經營活躍、道路不暢,影響了部隊緊急出動速度;還有官兵說,營區周邊商戶環繞、人流量大,存在較大的失洩密隱患。營房科助理員魯鵬告訴記者,碰到火災隱患高發期自己就提心吊膽,怕門面房出情況。

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也反映,一些商戶違規占道經營,有的內部還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就連涉及到的商戶們也認為,軍隊就應該一門心思謀打仗,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可以讓部隊更加純潔、更加聚焦主業。

關於停止軍隊門面房租賃,大家認識到位,可是有的商戶卻行動遲緩。5月份,該旅成立專門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通過設置宣傳欄、分發通知、入戶走訪、開通咨詢電話等方式,向商戶逐個反覆宣傳政策、解疑釋惑,取得了承租方和商戶的理解。但是,主動搬離的商戶卻不多,而且每家商戶都有自己的實際難處。

商戶老李剛剛花了二十多萬元接手店面,想要一定的經濟補償;一家餐飲公司由於門面較大,短時期內無法找到適合經營的新商舖;還有不少商戶子女在商舖附近上學,轉學事宜困難重重。承租方也存在很大憂慮,他們在營區周邊尚為荒地時便投資了2600多萬元建設商舖,租賃項目如果立即被「叫停」,將使其預期收益大大縮水……

一邊是軍委戰略部署和官兵熱切期盼,一邊是承租方和分租商戶因利益訴求遲遲不願搬離,「冰火兩重天」的狀況一度讓試點工作辦公室人員倍感煎熬:不推進辜負各級信任,推進方法不當容易引發軍民糾紛,試點工作似乎走進了「死胡同」。

探索

找到了「停止」的法律依據

在多次協商中,承租方和商戶們都表示:我們手裡有白紙黑字的合同,部隊也要依法行事。

一個「法」字,為該旅試點工作指明了方向。試點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認識到,在巨大的利益訴求面前,單純依靠政策宣講難以取得實質性效果,只有拿起法律這把「金鑰匙」,才能有效推動試點工作。

軍隊空餘房地產租賃具有特殊性,試點工作辦公室先後考察多家律師事務所,最終選定一家信譽好、業務能力強、具有處理部隊相關案件經驗的律師事務所,為試點工作全程提供法律咨詢,確保每步措施、每次協商都於法有據。

該旅和責任律師共同研究了類似案件,調閱了相關法律條文,最終從《合同法》《民法》中找到了相關法律條款:《民法》第10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15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月中旬,該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租賃合同第6條「協議的終止」第4款「因政策變化,雙方或一方提供政策依據」,對承租方提起法律訴訟,請求駐地法院終止雙方合作經營協議。

同時,他們根據河南省政府和河南省軍區聯合下發的《關於支持駐豫部隊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和房地產資源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過駐地政府召集消防、工商、稅務、公安等多個部門,結合營區周邊市場整治進行綜合執法,對問題隱患及經營亂象進行排查整治。

駐地法院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國防和軍隊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指示要求,利用涉軍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結案、優先執行的「綠色通道」,抽調優秀審判員等骨幹力量,聚焦雙方矛盾熱點展開審理,於8月中旬使雙方達成了「終止履行合同」初步共識。

該院審監庭庭長彭磊告訴記者,本次國家和軍隊重大政策調整符合「不可抗力」三大要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即屬於不可抗力,即使雙方協議中沒有相關約定,也應當終止履行合同。

破局

依法達成穩妥的「停止」方案

訴訟雙方同意「終止履行合同」,但怎樣才能「停」得穩妥?在法院協調下,該旅和承租方圍繞如何「停止」展開了多次協商。

該旅一方面堅持每週入戶走訪,詳細瞭解分租商戶租賃方式、經營狀況、搬遷難處和利益訴求等,建立分租商戶檔案,並及時更新。另一方面,專門聘請一家具有一級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公司,在實地查看、資料收集和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對項目的投資和收益進行全面評估測算,為談判中「收回時間」的敲定提供科學依據。

法院民事調解書與判決書一樣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在開庭調解過程中,該旅和承租方先後協商30餘次,提出6份「停止方案」。每份方案在上談判桌前,他們和律師都會逐條逐句甚至對每一個字進行仔細推敲;在法院的指導下,雙方初步研究制定了調解方案,並經主審法官認真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該旅又層層上報審批,積極穩妥走實每一個步驟。

為確保「收回時間」到期後,能夠順利收回房產,該旅在調解方案中加大了違約責任處罰力度,除逾期後承租方需每日支付違約金外,房屋內財產視為自願放棄;要求承租方公司股東作為保證人,如承租方公司違約,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軍委指導組批復該旅調解方案的情況下,10月31日,該旅和承租方在法院簽訂了調解協議,既在軍委規定時間內堅決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同時也保證了承租方和分租商戶的合法權益,維護了軍民團結。相關調解方案確定後,該旅及時將方案內容告知地方政府及分租商戶,並張貼公告,確保每名分租商戶知情,避免了逾期轉租或抵押等非法債權債務情況出現。

經過近半年的奔波努力,魯鵬終於可以睡個安穩覺了。然而,試點工作辦公室的工作還要繼續,下一步將圍繞「停止租賃收回的房地產怎麼用」展開論證。

消息傳來,不少官兵滿懷期盼,希望房產依法收回後,能夠改為官兵臨時來隊家屬房,緩解住房緊張現狀;部分機關業務科也提出,希望能擴充裝備庫室,為近幾年列裝的裝備「找個家」……

責任編輯:蘇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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