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張豪 上海報道)一個以香港籍人士為主犯,牽涉多名銀行員工的非法買賣外匯團伙,日前,被上海浦東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浦東新區檢察院指控,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孫某某經被告人湯某某、邵某、張某某、葛某某、劉某等人介紹,為有外匯需求的數十名客戶居間介紹非法買賣外匯,涉案美元1807萬餘元、港幣5958萬餘元、加元875萬餘元、英鎊55萬餘元、新台幣200萬元、歐元83萬餘元、日元2952萬餘元,涉及對應人民幣超過2億元。
該團伙的主犯孫某某,香港籍,長期居住在上海,曾因私下非法買賣外匯先後三次被徐匯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然而其出獄後重操舊業,一手打造了這個犯罪團伙。
據孫某某交待,她的上家是甘肅蘭州馬氏家族。像她這種直接與外匯方聯繫的,在業內被稱為「開棚黃牛」,當其發展的下家(「站樁黃牛」)湯某某、邵某、張某某等人招徠到客戶需要兌換大額外匯時,其即告知上家,上家會報出當時的匯率及國內收款賬號,其在此基礎上加上自己的利潤告知客戶,客戶向該賬戶匯款人民幣後,上家就會將相應外匯匯到客戶指定的國外收款賬戶,交易完成後,上家再把利潤支付給她。
為保障交易安全,上下家均由微信或短信聯繫,隱蔽性大。其中部分「站樁黃牛」會要求客戶將資金匯入其實際控制的賬戶中,除了賺取匯率差外,還會另行扣除一部分利潤。孫某某說,自己的利潤基本是每100美元或者1000港幣賺取0.1元到0.2元人民幣。
而在這條利益鏈中的葛某某、劉某,均為上海市某銀行負責移民及貸款業務的客戶經理。另一名被告,同為銀行工作人員的王某某到案後悔恨自己法律意識的淡薄。2015年,王某某的表姐要兌換外匯,但她及家人當年的銀行換匯額度已經用完,出於好意,王某某找到同事葛某某,通過葛某某,王某某幫表姐居間介紹先後17次兌換外匯,共計833萬加拿大元,涉及人民幣4130萬餘元。
浦東檢察院認為,上述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在非國家指定場所為他人非法介紹買賣外匯,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吳筱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