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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睇晒|圍堵港大校委會 馮敬恩四罪認兩罪

2016-12-16

【文匯網訊】【12·16 維港專線】今年1月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委會案15日開審,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項控罪,但否認刑事恐嚇及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控罪。案件16日續審。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15日出庭作供指,案發時聽到馮敬恩多次叫喊「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粵語俗語,意為「打垮他」)!」手臂及膊頭更被示威者抓住,「感到生命受到威脅」,強調是馮「煽動示威者攻擊我」,「覺得佢(馮敬恩)係主謀者攻擊我」。16日,李又在庭上表示,這些行為「唔係大學生行為,係壞蛋行為」。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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