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近日,河南、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龔清概涉嫌受賄案、廣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劉志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龔清概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南省安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安陽市人民檢察院向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地圖中查看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龔清概利用其擔任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晉江市委書記,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兼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廣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劉志庚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向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志庚利用其擔任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區長、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東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東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上述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龔清概簡歷:
龔清概,男,漢族,1958年6月生,福建石獅人,1979年3月入黨,1980年9月參加工作,香港公開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碩士研修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1978.07--1980.09 福建省晉江縣永寧公社沙堤大隊團總支書記
1980.09—1987.07 福建省晉江縣委組織部幹部、組織科科長
(1985.09—1987.07 泉州市委黨校脫產學習)
1987.07—1992.12 福建省晉江縣深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1987.10)
1992.12—1995.04 福建省晉江市副市長
1995.04—2002.05 福建省晉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1996.01)
2002.05—2003.10 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晉江市委書記、市長
(2000.08—2002.12 中央黨校在職學習)
2003.10—2005.03 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晉江市委書記
2005.03—2005.06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書記,晉江市委書記
2005.06—2007.01 福建省泉州市委副書記
2007.01—2007.06 福建省南平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7.06—2010.02 福建省南平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02—2012.08 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2.08—2013.10 福建省政府黨組成員,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3.10--2016.02 中央台辦、國台辦副主任
2016年1月19日,中紀委發佈消息,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龔清概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劉志庚簡歷:
劉志庚,男,漢族,1956年6月生,廣東興寧人,1973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2月入黨,吉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學國民經濟計劃專業,本科學歷)。
1973.10-1979.08 興寧縣陂寧公社小學教師;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學經濟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學習;
1983.07-1989.03 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科員、副科級、正科級、副處長;
1989.03-1990.02 深圳市計劃局綜合計劃處處長;
1990.02-1991.12 深圳市計劃局局長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計劃局副局長;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龍崗區委常委、區政府負責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龍崗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兼區長;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其間: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2.04-2004.02 清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2-2004.03 東莞市委副書記;
2004.03-2004.04 東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4.04-2004.05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4.05-2006.03 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6.03-2006.04 東莞市委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6.04-2006.05 東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6.05-2011.11 東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東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1.11-2016.02 廣東省副省長
十七大代表,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黨代會代表,省九、十屆人大代表。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