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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公安開啟境外社團服務窗口

2016-12-31
內蒙古公安廳舉行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揭牌儀式。(圖片來源:內蒙古公安廳)內蒙古公安廳舉行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揭牌儀式。(圖片來源:內蒙古公安廳)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訊記者 譚笑 北京報道)2016年年末,湖南、湖北、廣東、四川、河南等多省公安廳完成了境外非政府組織接待中心的落成,這也標誌著各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各項工作準備就緒。自元旦起,公安機關正式開始對境外社團在中國境內的登記、舉辦活動等進行管理。

根據該法規定,境外社團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需要在公安機關進行登記,公安機關是其開展活動的主管單位。法案在2016年4月底通過後,各地公安廳牽頭相應措施的籌備。據悉,當前已有多省開通互聯網辦事服務平台,為境外非政府組織提供信息發佈、登記備案預約、網上申請等便利快捷的服務。據悉公安機關對境外社團實施登記管理不收取費用。

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對成立非營利性民間組織有著嚴格的限制,既有資金管理的規定,也有業務主管單位的限制,無形中為國際NGO組織來華組織活動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政策壁壘。

《中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中明確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依法在中國境內依據中國法律開展活動,受到法律保護,各級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在執行監督管理的同時,為社團的活動開展提供服務。境外非政府組織進入管理有法可依時代,標誌著中國政府在處理該問題上走向成熟,也必將吸引更多優秀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來華。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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