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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3月1日起施行 文化部長: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2017-01-12
文化部部長雒樹剛。 江鑫嫻  攝文化部部長雒樹剛。 江鑫嫻 攝

【文匯網訊】(記者江鑫嫻 北京報道)記者從12日舉行的文化部發佈會上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將於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在會上表示,將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另據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長張永新介紹,文化部計劃分三批加強對公共文化服務的督察。

雒樹剛表示,除了積極推進公共文化標準化、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等工作以外,文化部還將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切實提升數字文化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等相關改革任務落實,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建設。同時,還將加快研究出台相銜接、相配套的公共文化法規和政策。

另據張永新介紹,未來文化部將重點加強督察工作,促進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的落地。計劃分三批加強督察工作,第一階段已於2015年完成。2017年下半年將開展第二階段督察,重點內容是督察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推進情況,包括各地政府是否根據指導標準和省級實施標準建立公共文化經費保障機制等。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將進行第三階段督察,重點是根據《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提出的目標,對五年來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察。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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